【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8月24日讯】吉林省当局近日要求代理法轮功案件的律师到司法局等部门备案、双备案、多备案,有的甚至要求完成19项备案。
知名人权律师、美国天主教大学人权中心研究员陈光诚向大纪元表示,这种要求律师备案、双备案以及多备案的规定,都是“恶法”,也是“非法”的。
吉林长春市看守所要求律师双备案
明慧网报导,2023年5月31日,吉林省长春市退休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聂艳,出门讲真相时被卫星路派出所警察绑架。6月21日,被非法批捕;现被关押在长春市看守所。
目前,长春市看守所不让聂艳的律师会见聂艳,要求律师双备案。
白山市律协要求律师完成19项备案
法轮功学员刘长福的代理律师,被吉林白山律师协会要求完成19项备案。
2022年5月12日,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法轮功学员胡庆兰被绑架。次日,其丈夫刘长福被绑架。新屯子镇派出所表示,刘长福和胡庆兰去新屯子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不干胶被监控录像了。
2022年8月末,刘长福的律师到靖宇县检察院递交手续。被告知,案件已到法院。
律师赶到达靖宇县法院。法院告知律师:接受手续之前必须要先到靖宇县司法局备案。司法局给了一张清单,要律师完成7项内容。
律师完成后,靖宇县司法局又要求律师到白山市律协备案。
律师赶到白山市律协,律协要求律师继续完成19项备案。
明慧网今年8月初报导,“多备案”的要求据说来自吉林省政法委。
政法委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指挥系统。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修炼功法,包括五套舒缓的功法动作。因祛病健身效果神奇,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大陆广受欢迎。1999年,中共因害怕法轮功修炼人数超过中共党员,下令灭绝性迫害。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表示,政法委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政法委系统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扩大了其法外权力,破坏了中国本来就没有建立起来的法制,并将迫害的对象扩展到了普通民众。
陈光诚:这是恶法非法
针对吉林当局要求法轮功律师“备案、双备案、多备案”的情况,陈光诚律师告诉大纪元,这是“恶法、非法,这些条例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这就是共产党控制人民的一个具体的邪恶手段”。
在中国现行法律规章中,找不到任何需要律师“备案”的法律依据。相反,律师会见在押嫌犯受到法律保护。
《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陈光诚说,“(要求律师双备案、多备案),从法律上来讲,这是毫无道理的要求。从大环境来讲,共产专制之下没有法治。
“中共国的法律就是共产党统治人民的工具,它不是一个维护社会公正的工具。
“所以,中共国的法律它可以随便改,它可以随便加,它可以随便去把一些荒唐的条款写进去。
“共产党这种恶法、恶的条款,实际它不是法。它就是共产党强加于律师身上的一个加法。”
陈光诚还表示,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都是受共产党控制的。
“早期,共产党要求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安插党支部,后来律协都要共产党来安排。”
陈建刚:律师辩护权利被剥夺
对于中共要求律师代理敏感案件时需要双备案或多备案的情况,旅美的原中国人权律师陈建刚告诉大纪元,“这种现象就是在剥夺人权,剥夺辩护权,剥夺律师工作的权利。”
“因为当真正的有能力、有勇气的律师,在中共的层层限制之下,不能参与辩护的时候,那么,这些被迫害的人(就)只能被动接受中共安排的律师。”他说,“那么,中共安排的律师,他们不是律师啊,他们是帮助中共完成迫害的一帮人。”
陈建刚认为,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剥夺当事人接受合法辩护的权利。
“看似中共它全部都是以保障被告人的权益、保护律师职业权益为名义,来推行这些限制。其实本质就是对当事人、对家属剥夺辩护的权利。
“709(案)之前,中共就在这样布局;709之后,正式在向全国推进这种方式。现在几年过去了,真正的刑事辩护在中国已经没有了。”
陈建刚所指的709案,是指2015年7月9日起,中共公安在23省大规模逮捕律师事件。709案中被抓捕的人权律师多曾为法轮功提供无罪辩护。如王宇律师,曾为多位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辩护,并参与了2014年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建三江案件。
陈建刚说,“因为律师已经没有办法参与这种案件,或者说律师参与这种案件起不到真正的辩护作用。因为他们在法庭上不敢说话,在法庭之外又不敢公布任何信息,甚至不敢向家属透露案件的信息。”
他说,“现在就是文革那种状态。当政府想要给一个人扣一个罪名的时候,你没有办法作任何反抗。”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