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在所谓“新解放区”(1947年之后“解放”的地区)开展土改。一声令下,整个农村立马笼罩在红色恐怖、血雨腥风之中,200多万地主的人头纷纷落地。
中共进行土改为什么要杀那么多地主呢?美国记者斯诺在《西行漫记》中写道(大意):我曾追问毛泽东,井冈山时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么大,人口只有200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你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军粮军饷的?毛泽东王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毛泽东为什么不直言相告?显然有难言之隐。
从1927年秋收暴动入井冈山搞武装割据开始,毛泽东一直沿袭打土豪的办法解决筹集军粮军饷的问题。每占领一个地方,便把那里的地主通通杀掉,夺取他们的财富充作军粮军饷。红区(共产党占领地区)大大小小的土豪打光,没油水可捞了,便派出突袭队,月黑风高夜到白区(国民党占领地区)去打土豪,斩尽杀绝,掳掠一空。久而久之,红区附近的白区土豪也被打光了,老百姓也跑得精光,最后形成一条30多里宽的赤白交界绝无人迹的“阴阳地界”。
1949年后,到处需要钱,中共政权入不敷出,捉襟见肘,财政危机相当严重。军事方面,西边要进藏,南边要进攻海南岛,东南准备攻打台湾,北边要赴朝作战,几百万军队军粮军饷从何而来?于是,历史上最大一次打土豪,掠夺最富庶的江南农村地主财物的土地改革运动便应运而来了。
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八大任务,第一项就是进行土地改革。毛泽东毫不讳言,要把土改列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这就是说,土改的第一大真实目的是夺取地主的财富,解救中共的财政危机。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鲜血,巩固中共的政权。
中共建政后,国民党及其遗留、派遣在大陆的军政人员,反抗相当强烈。自发的民间土匪也十分猖獗,常常在某夜突然把一个乡政府给端掉了。新政权内外交困,随时有被颠覆的危险。这时,毛泽东认为,必须把反革命的嚣张气焰镇压下去。杀谁呢?很不幸,他选择了地主。
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区、乡干部会议结束,大家劳累了一天,睡觉去了。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
如果这位年轻人心地比较善良,他手中的“朱笔”稍稍留情,对于可杀可不杀的人,尽量不划红勾,这些人就可能幸存下来。如果这位年轻人“阶级斗争”观念比较强,杀红了眼,“朱笔”一路勾画下去,则明日刑场上便有多位地主的天灵盖被打飞。若是这位年轻人打瞌睡,“朱笔”误点在某个原拟不杀的人的名字上,醒来后又没有发现这一错误,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杀人的权力虽然在区一级,但实际上,某位乡干部要杀谁,甚至因私仇某位贫雇农要求杀谁,跟区委书记说一声,少有不批准的。
斗争地主的场面十分野蛮,拳、脚、鞋底、棍棒、皮鞭一齐上,打得皮开肉绽、口吐鲜血、伤筋断骨,惨叫哀号之声不绝。对于某些强加的罪名,跪在斗争台上的地主想解释一下,战战兢兢刚开口,台下在积极分子带领下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口号声立即淹没了地主那微弱可怜的声音;台上的积极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脚踢,打得你根本无法开口。
在这节骨眼上,起作用的是“人性”。这位地主如果性情特别温和,待人十分宽厚,以前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人,没人告他的状,也许能逃过一劫,留下一条小命。如果几十年来因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说话不小心,得罪过某位贫雇农。在土改干部的挑唆下,贫雇农指控他是恶霸地主,就完蛋了。只要有人说你是“恶霸地主”,你就是“恶霸地主”,没有分辩的余地。
在贫下中农这一方,如果人性好,富有同情心,看到地主挨打挨斗被杀十分可怜,不记恨往日的小事,宽宏大量,什么也不说,这位地主的小命也许能保留下来。如果是个生性嫉妒、幸灾乐祸的积极分子,见人受罪心里乐,看到杀人便兴奋,告状时添油加醋,无中生有,一个一个的地主,便死在他手中。也有经不住土改干部反复劝说,说错一句话致使某位地主丧命的,事后这位善良的农民良心发现,一辈子追悔莫及!
杀地主,没有任何标准。每个村子都要杀,不杀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规定:“户户(地主家)冒烟,村村见红。”假如那个村子里没有人够资格评上地主,就将富农提升为地主;假如连富农都没有,就矮子里面拔将军,把某位倒楣的富裕中农提上去。总之,至少要杀一个。
当年杀地主是用枪顶着后脑勺,从背后斜着向上开枪。一声枪响,天灵盖便被打飞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脑髓撒满一地。血腥、残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甚至吓得好几个夜晚从恶梦里尖叫着醒来,掩面而泣。杀多了,吓怕了,反抗者都缩头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便巩固了。
土改的第三大目的是动员广大农民参军,上朝鲜战争的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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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