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一百四十四:土改的三大目的

整理:袁斌

1950年6月,中共中央決定在所謂「新解放區」(1947年之後「解放」的地區)開展土改。一聲令下,整個農村立馬籠罩在紅色恐怖、血雨腥風之中,200多萬地主的人頭紛紛落地。

中共進行土改為什麼要殺那麼多地主呢?美國記者斯諾在《西行漫記》中寫道(大意):我曾追問毛澤東,井岡山時期,蘇區的面積只有那麼大,人口只有200多萬,每年的稅賦有限,你們是怎樣解決幾十萬紅軍軍糧軍餉的?毛澤東王顧左右而言他,迴避了斯諾的提問。毛澤東為什麼不直言相告?顯然有難言之隱。

從1927年秋收暴動入井岡山搞武裝割據開始,毛澤東一直沿襲打土豪的辦法解決籌集軍糧軍餉的問題。每占領一個地方,便把那裡的地主通通殺掉,奪取他們的財富充作軍糧軍餉。紅區(共產黨占領地區)大大小小的土豪打光,沒油水可撈了,便派出突襲隊,月黑風高夜到白區(國民黨占領地區)去打土豪,斬盡殺絕,擄掠一空。久而久之,紅區附近的白區土豪也被打光了,老百姓也跑得精光,最後形成一條30多裡寬的赤白交界絕無人跡的「陰陽地界」。

1949年後,到處需要錢,中共政權入不敷出,捉襟見肘,財政危機相當嚴重。軍事方面,西邊要進藏,南邊要進攻海南島,東南準備攻打台灣,北邊要赴朝作戰,幾百萬軍隊軍糧軍餉從何而來?於是,歷史上最大一次打土豪,掠奪最富庶的江南農村地主財物的土地改革運動便應運而來了。

1950年6月中共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八大任務,第一項就是進行土地改革。毛澤東毫不諱言,要把土改列為「取得財政經濟狀況基本好轉的首要條件」。這就是說,土改的第一大真實目的是奪取地主的財富,解救中共的財政危機。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鮮血,鞏固中共的政權。

中共建政後,國民黨及其遺留、派遣在大陸的軍政人員,反抗相當強烈。自發的民間土匪也十分猖獗,常常在某夜突然把一個鄉政府給端掉了。新政權內外交困,隨時有被顛覆的危險。這時,毛澤東認為,必須把反革命的囂張氣焰鎮壓下去。殺誰呢?很不幸,他選擇了地主。

土改時,批准殺人的權力在區一級,二十來歲的區長或區委書記掌握著全區十多萬人的生殺大權。深夜,區、鄉幹部會議結束,大家勞累了一天,睡覺去了。年輕的區委書記或區長坐在煤油燈下,根據各鄉上報的材料,勾畫明日的殺人名單。

如果這位年輕人心地比較善良,他手中的「朱筆」稍稍留情,對於可殺可不殺的人,儘量不劃紅勾,這些人就可能倖存下來。如果這位年輕人「階級鬥爭」觀念比較強,殺紅了眼,「朱筆」一路勾畫下去,則明日刑場上便有多位地主的天靈蓋被打飛。若是這位年輕人打瞌睡,「朱筆」誤點在某個原擬不殺的人的名字上,醒來後又沒有發現這一錯誤,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殺人的權力雖然在區一級,但實際上,某位鄉幹部要殺誰,甚至因私仇某位貧雇農要求殺誰,跟區委書記說一聲,少有不批准的。

鬥爭地主的場面十分野蠻,拳、腳、鞋底、棍棒、皮鞭一齊上,打得皮開肉綻、口吐鮮血、傷筋斷骨,慘叫哀號之聲不絕。對於某些強加的罪名,跪在鬥爭台上的地主想解釋一下,戰戰兢兢剛開口,台下在積極分子帶領下發出的震耳欲聾的口號聲立即淹沒了地主那微弱可憐的聲音;台上的積極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腳踢,打得你根本無法開口。

在這節骨眼上,起作用的是「人性」。這位地主如果性情特別溫和,待人十分寬厚,以前從來沒有得罪過任何人,沒人告他的狀,也許能逃過一劫,留下一條小命。如果幾十年來因某件雞毛蒜皮的小事,或說話不小心,得罪過某位貧雇農。在土改幹部的挑唆下,貧雇農指控他是惡霸地主,就完蛋了。只要有人說你是「惡霸地主」,你就是「惡霸地主」,沒有分辯的餘地。

在貧下中農這一方,如果人性好,富有同情心,看到地主挨打挨斗被殺十分可憐,不記恨往日的小事,寬宏大量,什麼也不說,這位地主的小命也許能保留下來。如果是個生性嫉妒、幸災樂禍的積極分子,見人受罪心裡樂,看到殺人便興奮,告狀時添油加醋,無中生有,一個一個的地主,便死在他手中。也有經不住土改幹部反覆勸說,說錯一句話致使某位地主喪命的,事後這位善良的農民良心發現,一輩子追悔莫及!

殺地主,沒有任何標準。每個村子都要殺,不殺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規定:「戶戶(地主家)冒煙,村村見紅。」假如那個村子裡沒有人夠資格評上地主,就將富農提升為地主;假如連富農都沒有,就矮子裡面拔將軍,把某位倒楣的富裕中農提上去。總之,至少要殺一個。

當年殺地主是用槍頂著後腦勺,從背後斜著向上開槍。一聲槍響,天靈蓋便被打飛了,紅色的鮮血、白色的腦髓撒滿一地。血腥、殘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渾身顫慄,甚至嚇得好幾個夜晚從惡夢裡尖叫著醒來,掩面而泣。殺多了,嚇怕了,反抗者都縮頭了,新生的紅色政權便鞏固了。

土改的第三大目的是動員廣大農民參軍,上朝鮮戰爭的前線。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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