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前副局长刘宝华获刑13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16日讯】3月16日,中共国家能源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6日上午,青岛中院通报,国家能源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一审宣判,刘宝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款300万元(人民币,下同)。

刘宝华被指控,2000年至2020年间,利用其担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7073万余元。

官方还称,刘宝华具有立功情节且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未披露具体“立功”内容。

去年10月,刘宝华开庭受审,当时表示“认罪悔罪”;同年4月被双开。“双开”通报称,刘宝华对抗审查,收受礼品礼金、大肆收钱敛财、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

2020年10月17日,刘宝华落马,当时距离其担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一职刚满3年。在落马前两天,刘宝华还曾去河北省张家口市调研。

在刘宝华获刑前,中共国家能源局自2008年8月8日成立至2020年,共有5名局长、16名副局长。但在这期间,除了刘宝华落马外,还有另外2名局长、2名副局长、8名司局级官员落马。

两名落马的局长分别为努尔‧白克力、刘铁男;两名落马副局长为许永盛和王晓林。

努尔‧白克力、刘铁男均被判无期徒刑。许永盛、王晓林已被起诉。

(责任编辑:李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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