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1月08日讯】
第十一章 赏罚第九
夫天之育物,犹君之御众。天以寒暑为德,君以仁爱为心。寒暑既调,则时无疾疫;风雨不节,则岁有饥寒。仁爱下施,则人不凋弊;教令失度,则政有乖违。防其害源者,使民不犯其法;开其利本者,使民各务其业。显罚以威之,明赏以化之。威立则恶者惧,化行则善者劝。适己而妨于道,不加禄焉;逆己而便于国,不施刑焉。故赏者不德君,功之所致也;罚者不怨上,罪之所当也。故《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此赏罚之权也。
赏罚历来被视为人君的权柄。老子说“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法家解说为“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胜君”(《韩非子‧喻老》),强调人君不可大权旁落,强调权术。
例如,《韩非子‧二柄》等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宋国卿大夫子罕对国君说:庆贺赏赐这些事情,是百姓们都喜欢的,主君您自己来执行;而杀戮刑罚这种事,是百姓们都厌恶的,就由我来代劳(充当这恶人)。“于是宋君释刑而子罕用之,故宋君见劫。”这故事太生动了,人君都引以为戒,赏罚都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而且,赏罚在许多管理者心里成了一个“技术”:适当的时候,对适当的人,为适当的理由,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适当程度的赏罚。
但是,太宗这里讲“赏罚”,绝口不提权术,也不讲“技术”,全是从“仁爱”出发,导人向善。这尽显“千古一帝”的厚德载物、独特风范。
众所周知,中国上古就流传“王道”,西周时已明文提出“明德慎罚”思想,即崇尚德政、慎施刑罚。太宗赓续之,并发扬光大。
在本篇中,太宗将“君之御众”比作“天之育物”,天讲阴阳调和、风调雨顺,人君则讲仁爱下施、教令有度。在“防其害源者,使民不犯其法;开其利本者,使民各务其业”基础上,人君再善用赏罚,教化民众,导人向善,所谓“显罚以威之,明赏以化之。威立则恶者惧,化行则善者劝”(这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精髓所在,也是与现代政治学的一大区别)。
因此仁心,太宗在治国中,运用赏罚的艺术,令人叹为观止。且看几个事例。
其一,悲天悯人、天下大治。
贞观元年,太宗说:“人死不能复生,所以执法务必宽大简约。古人说,卖棺木的人希望年年发生瘟疫,并不是对人仇恨,而是利于棺木出售的缘故。如今,执法部门审理每一件狱案,总是力求苟严,以此博得好的考核成绩。现在该用什么办法,才可以做到公平恰当呢?”谏议大夫王珪进言道:“只要选拔正直善良的人,他们断案准确,就增加他们的俸禄,赏赐金帛,那么奸伪邪恶自然会止息。”太宗下令按这个办法实行。太宗又令:遇有死刑,中书、门下两省四品以上高官以及尚书、九卿都来议处,以免冤滥。
“由是(贞观元年)至四年,断死刑,天下二十九人,几致刑措(刑法几乎搁置不用)。”(《贞观政要‧刑法》)
其二,通情达理,信任官吏。
太宗心胸坦荡,待人以诚,信任官吏,通情理不苛求,形成了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君臣一体”的局面,这是“贞观之治”的一大特色。例如,贞观十四年,戴州刺史贾崇因其部下有人犯了十恶之罪,被御史弹劾。
太宗说:“古代唐尧是大圣,他的儿子丹朱却不成才;柳下惠是大贤,他的弟弟盗跖却成了巨恶之人。他们以圣贤之训,以父子兄弟之亲,尚且不能使其子弟受到薰染而发生变化,去恶从善,现在要求刺史教化百姓都使他们走正道,这怎么可能呢?如果因此都予贬降,恐怕今后都会互相隐瞒罪行,就发现不了罪犯了。因此各州有犯十恶之罪的,刺史不必连坐获罪,只令其明加查纠惩治,这样才可以肃清奸恶之人。”(《贞观政要‧刑法》)
其三,赏赐贪官,令其知耻。
贞观元年,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收受他人馈赠的绢匹,事情败露后,太宗在殿廷之上公开赏赐他绢布数十匹。大理寺少卿胡演问:“顺德枉法受贿,罪不可赦,怎么还赐给他绢匹?”太宗说:“他若有人性,会觉得这赐绢的耻辱更重于受刑;如果他不知羞愧,犹如一禽兽,这样的人杀之何益!”(《资治通鉴‧唐纪八》)
贞观六年,右卫将军陈万福从九成宫赶赴京城,违规取用驿站的几石麦麸。此事被告发,太宗没直接处罚陈万福,而是在宫殿上赏赐他麦麸,令他自己背回家。(《贞观政要‧论贪鄙》)
贪图绢匹的,赐予他绢匹;贪占麦麸的,赐予他麦麸。看似黑色幽默,却绝非纵容贪渎,太宗的用意事唤起他们的廉耻之心,使其自我戒贪。的确,贞观一朝,官场形成了注重精神品位与道德操守的氛围,很多宰辅大臣生活简朴,甚至有些清贫。
其四,不谋小仁,慎用赦令。
赦令,乃减免罪刑或赋役的命令,代表着人君的恩典;但,古人又言,“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小人的幸运,就是君子的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哑”(一再赦宥罪人,好人都不想再发表意见了),“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人”(保养稂莠之类的杂草,就会伤害到田中的禾苗,将恩惠施予奸邪的人就会伤害好人)。
历史上,“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周文王制定刑罚,对触犯刑罚的一概不予赦宥);诸葛亮治理蜀国,十年不赦,而蜀国大治;梁武帝每年几次赦宥,终于导致倾覆败亡。
太宗认为,国家法令,惟须简约,稳定划一,公允平等,不能随意颁布赦令。
贞观七年,太宗说,天下无知的人多,聪明的人少,聪明人不会做坏事,无知的人却屡屡触犯法律。国家赦免宽宥的恩典,只能施惠于那些不轨之徒。“夫谋小仁者,大仁之贼。故我有天下以来,绝不放赦。今四海安宁,礼义兴行,非常之恩,弥不可数,将恐愚人常冀侥幸,惟欲犯法,不能改过。”(《贞观政要‧赦令》)
太宗这才是真正的“爱民如子”,令天下大治。相反,两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社会动荡,却赦令泛滥,如晋惠帝短短17年间,进行了大小赦免28次,最多一年颁布了七次赦令。
以上事例,显示的是太宗的光明正大。太宗不以个人恩怨、感情偏好滥赏滥罚,要的是公平正道,让人口服心服,“赏者不德君,功之所致也;罚者不怨上,罪之所当也”,“无偏无党,王道荡荡”,贞观一朝庶几达矣。
附录:“赏罚第九”大意
君主统治百姓,就如同天养育万物。天以寒暑有序、阴阳调和作为德行,君主应以仁德和慈爱作为本性。寒暑如果调和,四季就不会流行疾病和瘟疫;如果风雨违反时令,则四季之中人们就会挨饿受冻。君主如果以仁爱对待黎民,那么百姓的生活就不会困苦;而如果颁布的法规制度不适宜,则政务就会不顺并有过失。预防发生祸患的根源,是使百姓不去触犯法律;为百姓开创利益的根本,是使百姓们各务其业。明令刑罚用以威慑百姓,彰显奖赏用以教化百姓;威慑的力量如果形成,做恶的人就会感到畏惧;教化得以实行,行善的人就会受到鼓励。
有的人虽能顺应君主,却有伤于治国之道,那么就不能给他加官进禄;有的人尽管不附和君主,但他的意见有利于国家,就不能对他进行处罚。因此受奖赏的人不一定去感激君主,之所以受奖赏,是因为自己有功的缘故;受惩罚的人也不会去怨恨君主,之所以受惩罚,是因为自己罪有应得。所以《尚书》中说:不要偏于私情,也不要结党营私,那么君主的事业就会畅行无阻。这就是赏罚适当起到的作用。@*#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