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8月27日讯】中共最高检察院8月27日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移送起诉。日前,最高检已对刘新云作出逮捕决定。
2021年4月9日,刘新云被通报调查,8月16日被通报双开(开除党籍、公职)。官方通报称,刘新云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等。
据中共官方简历,刘新云生于1962年9月,在中共公安系统浸淫40年之久。从1995年起,刘新云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1998年升为正县级,后兼任淄博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政委、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2002年12月,刘新云升任淄博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2005年,刘新云升任菏泽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刘新云任菏泽市副市长,继续兼任市公安局局长。
2011年,刘新云调任济南市公安局局长,2014年12月调任中共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
2018年1月任山西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直至被查。
刘新云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据海外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刘新云在淄博市公安局任职期间,仅在2000年1月至2004年期间,淄博市秋谷劳教所非法关押过300余名法轮功学员。截至2004年12月底,已有400余名学员被劫持到“610”洗脑班,被暴力洗脑、精神折磨,肉体摧残。在这段时间,当地有1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9人被迫害致死、3人在迫害中失踪、6人被迫害精神失常。
刘新云在任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菏泽市至少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两人失踪、非法判刑36人、非法劳教26人。
刘新云在山东省济南市任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有8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绑架、非法判刑。
2018年1月刘新云调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在这期间,山西省境内至少有10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42人被非法拘留、31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迫害致死。
(记者宋彦龙报导/责任编辑: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