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7日訊】中共最高檢察院8月27日發布消息稱,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已經調查終結,移送起訴。日前,最高檢已對劉新雲作出逮捕決定。
2021年4月9日,劉新雲被通報調查,8月16日被通報雙開(開除黨籍、公職)。官方通報稱,劉新雲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交「政治騙子」等。
據中共官方簡歷,劉新雲生於1962年9月,在中共公安系統浸淫40年之久。從1995年起,劉新雲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1998年升為正縣級,後兼任淄博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政委、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等職。
2002年12月,劉新雲升任淄博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2005年,劉新雲升任菏澤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2008年,劉新雲任菏澤市副市長,繼續兼任市公安局局長。
2011年,劉新雲調任濟南市公安局局長,2014年12月調任中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
2018年1月任山西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直至被查。
劉新雲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據海外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劉新雲在淄博市公安局任職期間,僅在2000年1月至2004年期間,淄博市秋谷勞教所非法關押過300餘名法輪功學員。截至2004年12月底,已有400餘名學員被劫持到「610」洗腦班,被暴力洗腦、精神折磨,肉體摧殘。在這段時間,當地有1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9人被迫害致死、3人在迫害中失蹤、6人被迫害精神失常。
劉新雲在任山東省菏澤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菏澤市至少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兩人失蹤、非法判刑36人、非法勞教26人。
劉新雲在山東省濟南市任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有8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非法判刑。
2018年1月劉新雲調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在這期間,山西省境內至少有101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42人被非法拘留、31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迫害致死。
(記者宋彥龍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