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6月18日讯】中共纪监委周五通报,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王来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日前被调查。另据明慧网报导,王来明任职期间曾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通报称,王来明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投资经商,以他人名义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民间借贷活动获取高额利息;滥用职权,为自己及家属谋利,违规干预执法;逃避外汇监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王来明篮球运动员出身,曾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检察长;2011年4月起,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务委员等职务。王来明在内蒙古政法系统工作36年,任公安厅副厅长8年。
2020年12月4日,王来明被调查。
另据《明慧网》报导,王来明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期间,曾参与迫害刘亚萍等多名当地法轮功学员。
新唐人电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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