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郑映英遭判刑 外界质疑于法无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5月22日讯】一名法轮功学员和妹妹外出,只因为身上带有“真相币”,就被警察抓捕,非法抄家、判刑。究竟中国法院判刑的依据从何而来?引起外界关注。

法轮功学员郑映英,今年68岁,广州珠江啤酒厂退休职工,家住海珠区。去年3月,郑映英和妹妹结伴外出,在回到金沙洲车站等车时,遇到当地派出所副所长、警察,以郑映英俩人身上带有真相币为由,将她们非法绑架、抄家。

去年11月,荔湾区法院进行非法庭审,判处她2年6个月,郑映英不服,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但法院维持原判。

知情人、法轮功学员 张慧心:“我知道郑映英大姐,在2020年3月21号外出的时候,被白云区金沙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抓捕了,并于2020年12月29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零6个月,并勒索罚款了5千元。”

日前,还有多名广州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他们分别是方伟雄、翁庆忠、李源东、凌建民、刘金焕等,他们仅仅是发送真相资料,或是坚持信仰。

多名大陆维权律师在辩护中提到,从民政部通告、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国人大决定,以及两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共政府没有任何一条法令说明法轮功是邪教。

知情人、法轮功学员 张慧心:“那邪教的说法是从哪来的呢?其实就是江泽民99年在接受法国费加洛报采访时说出来的,当时江泽民是国家主席。那只是他个人的行为,代表不了国家,也代表不了法律,是江泽民利用中共这个国家的机器来镇压法轮功。”

时至今日,中国大陆各地法院在裁决法轮功案子时,并不依法裁判。

知情人、法轮功学员 张慧心:“这些年我们也看到了,有一些有良知的公检法的人员,不愿意再参与这种迫害了,有的呢离职了,有的呢也不积极参与迫害了,有的甚至在暗地里保护法轮功学员,他们都为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郑映英透过家人、朋友,呼吁外界关注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不公对待。

新唐人记者陈汉、林岑心、舒璨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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