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赫:担起历史责任,联邦最高法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2020大选舞弊,有着深刻的背景。那么,作为“山巅之城”的美国,为何走到今日这个地步?这是个严峻的课题,需要美国人反省、深思。本文要说的是,在这过程中,联邦最高法院也有其一份责任。

这里仅仅指出一点。2013年,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亚利桑那州要求登记投票者需提供身份证明的法案。正如茶党凤凰城都会主席Dan Farley所说,这点侵蚀了选民诚信(voter integrity),从而使大选失去了关键保护措施。

2002年,美国选举援助委员会(Election Assistance Commission)推出了一种全国性的邮寄选民登记表,人们可通过该表格登记投票。使用这种联邦表格进行登记的人,只需要在表格上勾选自己是美国公民,不需要任何证明。(奇怪的是,相反,例如亚利桑那州,选民在州和地方政府选举中,却需要证明他们是该州居民和美国公民。)

在生活中,你必须出示你的身份证件才能兑现支票,你必须出示你的身份证件才能在图书馆借书;那么,为什么大选就不需要呢?如果你的选票被机器窃取或误计,或者有死人投票,或因为这些联邦表格侵蚀了选民诚信,你能如何有信心地说,我们不是处在暴政之中?

对共和政体来说,没有什么比保证选举诚信更关键的了。现在,不核实公民身份的州,比核实公民身份的州还多。这是令人震惊的。对此,联邦最高法院难道就不应进行反思和立即补救吗?例如,确定选举诚信的联邦标准。其实,这非常简单,就从联邦(选民登记)表格和核实公民身份开始,如茶党凤凰城都会主席Dan Farley所说。

当前,2020大选舞弊规模之庞大、证据之确凿,除了那些决意视而不见、“装睡”的人之外,是任何一个拥有正常思维的人都无法回避的。

2020大选舞弊所反映的和所标志的,绝不只是一个大选争端问题,而是一场极端严重的宪政危机,可以说是南北战争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关系到美国的未来走向:是保卫联邦宪政,还是摧毁联邦宪政?是让美国再次伟大,还是滑向极左派(社会主义)的深渊?是捍卫美国的主权独立,还是让中共控制美国?

所以,就2020大选舞弊的严重性、影响的深远性和对抗的激烈性而言,联邦最高法院的介入是难以避免得了。川普总统就说过,诉讼要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的确,在国父们的宪法设计中,在美国宪政体制中,联邦最高法院有其独特的地位,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确保大选过程的合法性和大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是联邦最高法院的职责所在。

然而,直面2020大选舞弊,对联邦最高法院来说,也是有其困难的。这个困难,主要的不是因为案情的复杂,也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来自联邦最高法院自身,即“自由派”思想对回归美国传统价值观的阻击。

曾任宪法学教授的Robert G. Natelson,在其“有巴雷特最高法院也非真正保守派”一文中(Even With Justice Barrett, We Don’t Really Have a Conservative Supreme Court),正确地指出:保守派在庆祝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大法官上任的同时,不应该相信媒体的舆论,认为我们有一个“保守的最高法院”,或者保守派大法官将形成“6-3保守派多数”的局面。

众所周知,以第14任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为首的沃伦法院(1953—1969),开创了联邦最高法院的“自由派”时代。此后,虽有号称“保守派”伯格法院(1969—1986)、伦奎斯特法院(1986—2005)和罗伯茨法院(2005年至今),其实不然。例如,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对“罗诉韦德案”的裁决中,承认了妇女的堕胎权,这就与保守派的理念相对立。

对法院实际判决的调查显示,“保守集团”并不存在,相反,自由派大法官们却确实形成了一个自由主义者-激进主义者(liberal-activist)集团。

固然,每个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个人法律理念并不等同于其在审案中的法律判断;但是,2020大选舞弊背后的价值观对抗,大法官们却不可能不感受到。而2000年联邦最高法院首次介入大选的判决,不论在其内部还是社会上,都是颇有争议的。

因此,2020大选舞弊的严峻性与联邦最高法院本身应有的审慎(例如回避政治问题)、司法审判的法律技术规范、美国社会分裂的现状等等因素结合在一起,都使联邦最高法院举步迟疑,例如,川普阵营曾两次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审查干预,但他们都拒绝了。

在2020大选舞弊面前,联邦最高法院也处在如何选择的十字路口。2020大选,的确是次“大选”,没人能够逃避,包括联邦最高法院。

不过,笔者对联邦最高法院的正面选择还是持谨慎乐观态度。这倒不是因为联邦最高法院现在9个大法官中,有3个是川普总统任命的。而是因为,物极必反,整个美国、整个世界,正面因素正在回升,否则,2016年川普怎么能奇迹般当选总统呢?

固然,20世纪以来,尤其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美国的法律系统被“魔鬼将邪恶合法化和常态化”(详见九评编辑部着《魔鬼在统治着我们的世界》一书第十章);但,正面因素可以被减损,却从未在美国法律系统中缺席。而川普总统执政以来带领美国回归传统价值观的浩大征程中,联邦最高法院也在其中。

W. Cleon Skousen先生在他那本被推荐为全美大中学生的必读书《飞跃5000年》(The Five Thousand Year Leap)中,讲述了28条美国的立国原则,第一条就是“自然法的真谛”。在西方法律思想渊源中,造物主所定下的行为规范就是自然法,遵循自然法才能有公正的人类关系。而美国的建国基础,正是敬神和守道德。

以“自然法的真谛”为第一条的这28条立国原则,是美国的最宝贵财富。现在是掸去这些珠宝身上的灰尘的时候了。历史对联邦最高法院的要求就是:重建法律与信仰的关系,清洗美国法律的变异,回归法律的精神。

审理2020大选舞弊,正是一个极好的契机。

美国的法治和宪政设计,可以说熔炼了人类文明的精华。1935年建成的联邦最高法院大厦,在门楣上放置着十几人的人物雕像,其中最显着位置上的三个,就是摩西、梭伦和孔子,摩西在中间,孔子和梭伦在摩西的两侧。这其中的深刻含义,值得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也包括每一个法律人,深深体会。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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