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 广东670人厄运 公安系统居多(3)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2日讯】根据明慧网信息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广东省参与迫害而遭厄运的至少有670人,祸及家人72人,遭厄运中死亡的有182人。

其中,遭厄运最多的部门为公安系统,有152人;厄运中死亡最多的部门也是公安系统,为63人;祸及家人最多的部门为公安系统,有29人;祸及家人中死亡最多的部门仍是公安系统,为18人。

接上文:迫害法轮功 广东670人厄运 公安系统居多(2)

广东省省辖市遭厄运案例

广州市:

1. 各级官员遭厄运案例

● 万庆良,中共前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于2014年6月27日落马;2015年12月,被判无期徒刑。万庆良任省团委书记期间(2000年至2003年),在广东青年、学生中大搞各种迫害法轮功的宣传活动;任揭阳市市委书记期间,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 黎元江,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广州市中级法院于2004年对黎元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黎元江是广东省利用媒体诽谤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

● 汤应武,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2014年5月16日,突发心脏病死亡,不足50岁。

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广州日报》及其下属大洋网发表2,690篇诽谤法轮功的报导,《羊城晚报》及其下属金羊网发表425篇,《南方日报》及其下属南方网发表206篇。

● 戴玉庆,《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日报社社长,2012年7月,戴玉庆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双规调查;2014年3月28日,被控受贿案在东莞市中院一审开庭。

参与迫害法轮功 广州花都区多官员遭厄运

自2013年6月,广州花都区水务局原局长植伟光被查后,花都先后有11个副处级以上的官员因“违法违纪”而被免职或调查。

2014年1月,花都区委相关会议公报透露:原政协主席王雁威、植伟光、邓海荣、毕天星、邝耀星等7人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查。

2011年4月,时任花都区委书记潘潇因涉嫌“违纪”落马,因受贿获刑12年。

2014年8月2日,广州市花都区委书记杨雁文被纪检部门带走。

● 林赛龙,广州市天河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据媒体报导,2019年11月1日,林赛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他任天河区政法委书记的近5年期间,天河区各社区、街道不断出现诽谤法轮功的画报、展板等诽谤宣传;派出所警察、看守所、法院等亦全部被其操纵和胁迫,实施其迫害命令。

● 卫生局副局长卢彦德、民政局副局长唐启畅被行政记过,都参与迫害过法轮功。

2. 政法委、“610”人员遭厄运案例

● 吴沙,前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因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得到快速提升,是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罪行累累。2015年11月8日下午,被广东省纪委带走调查。2017年12月22日,珠海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沙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 王朝通,广州市花都区“610”办公室主任。据最高检网2016年12月5日发布消息,王朝通(正处级)被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罪;2016年7月6日,被免职。

王朝通就任花都区“610”办公室主任期间,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使花都区成为自实名起诉江泽民大潮后被迫害最严重的地区。

● 黄棉,广州市海珠区“610”办公室成员、原广东教育学院教工,积极配合中共的洗脑迫害,不听别人劝善,于2001年得了鼻咽癌。

● 李雪珍,女,广州洗脑班第一任政委,曾在广州市槎头劳教所任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所长,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她本人和其女儿经常遭厄运,多次出车祸、遭抢劫。

● 孙涌林,在广州洗脑班听从警察赖鉴峰的命令,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干了1年;2003年,其父突然暴病死亡。

● 刘丹红,在广州洗脑班多次参与捆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后来家里头出了事,请了长假,不久就离开洗脑班。

● 龙丁泊,在广州洗脑班听从警察赖鉴峰暗中指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他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建忠后没几个月,打篮球时一只脚的踝关节扭伤,脚部骨头有裂纹,没治好,被人称“龙拐”,才二十多岁,就留下病根,后就卷起铺盖走了。

● 李俊杰,广州洗脑班保安队长,警察深更半夜给法轮功学员灌食、捆绑法轮功学员,他帮忙吆喝,之后腰疼得要命,只好整天戴上宽宽的保健腰带。

● 李瑞民,男,特别阴毒,原是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某科科长,1995年就参与调查、破坏法轮功。海珠区范围内的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判刑、抓捕,都与他有关。2001年4月,李瑞民被提拔为海珠区洗脑班头目,在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全封闭式的、半军事化的、灌输性的强制性转化(逼迫放弃修炼)”。

2002年底2003年初,李瑞民的妻子受伤。

● 广州市越秀区转化班曾遭雷轰

2001年广州市越秀区“610”在从化一个招待所办转化班,所在地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一楼是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地方,二楼是负责监视法轮功学员的陪同帮凶休息的地方,三楼是“610”人员来时休息的地方。

一天,“610”的人正在和所有陪同帮凶在三楼开会,讨论如何加强迫害的手段,这时天空一阵一阵地打雷,雷好像就在他们的头顶上炸响。这些人连忙跑回二楼各自的房间,但还是觉得雷声离自己很近,大有劈过来之势,于是他们又连忙跑到一楼的饭堂躲避。这时大家都看到一个可怕的景象,一个闪电把饭堂门口一棵铁树的花盘劈开了两半。

古语曰:“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举意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明慧网认为,“善恶有报”对每个生命都是公平的,是永恒的真理。每个生命不管你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你参与迫害法轮功所促成的一切恶果都必须自己承担、偿还。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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