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13日讯】武汉残疾妇女祝亚,被蹲坑的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庭审,后遭冤判8年。她的女儿意想不到地成了妈妈“违法”的“证人”。
被警察打聋的八旬老人郑德财被庄河市法院冤判1年半,家人向监狱强烈要求,才见到坐轮椅出来的他。
广东茂名市残疾人柯郑基,被冤判6年,至今仍被关在监狱里,生命垂危。
他们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因为坚持信仰,却被中共惨无人道地迫害。
妈妈遭冤判8年 女儿悲痛欲绝
祝亚,54岁,住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丈夫早逝,与女儿相依为命。修炼法轮功前,她的左腿残疾,要靠左手撑着才能往前迈,而且曾拉血尿、血块。修炼后,她曾萎缩的腿长粗了,明显的好了,已坏死的肾也好了。
2017年4月25日早上7点半左右,祝亚去买菜时,被楼下蹲坑的便衣警察拦截。警察逼她交出钥匙,然后闯进她的家中非法抄家,东翻西找了3个小时后,抢走了两台电脑、多台打印机等。
当天晚上,祝亚被劫持到武汉市东西湖额头湾第一看守所重刑犯监室;5月9日,遭黄陂区公安分局非法批捕,被转到普通监室。
2018年6月15日,祝亚被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法院非法庭审。开庭那天,法院门口停了两辆巡逻警车;车上、车旁边布满警察;车顶上架着仪器的闪灯警车在监视法庭周围的一切,直到庭审结束。
祝亚的女儿陈雪婷,在妈妈被关押了411天后,终于在这次庭审中见到了妈妈。妈妈戴着手铐,已满头白发。
庭审后,陈雪婷看到妈妈马上将被法警带走时,强忍着泪水,轻轻地叫了一声“妈妈”。妈妈眼里闪着泪花,微笑着看了女儿一眼,就被带走了。
最让陈雪婷伤心的是,她居然被法庭宣布为妈妈“违法”的“见证人”,法庭却根本没让她出庭作证。
妈妈被劫持的那天,陈雪婷一人在家,坐在沙发上被监视,后被带到派出所,被省城来的官员询问。整个过程被做了笔录。她被要求签了字后才可以回家。
当时她没有被告知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后来才知道那份东西被作为构陷妈妈的材料。
她赶快给法官和检察官寄了挂号信,澄清事实。
她还给律师寄了信,诉说了当时被抄家的情况:“我一直被人监视坐在客厅里,完全不知道他们在房间里清点些什么东西。后来(他们)就把我押到前川派出所。省城来的官员对我询问,做过笔录后,要我在纸上签名、按手印。按手印时我发现,我说的‘不知道’,被那个官员改成了‘是我妈妈的东西’。”
然而,法官在法庭上仍宣称她为妈妈的所谓“犯罪”的“见证人”。
庭审后的一个月,2018年7月15日,陈雪婷接到律师的电话后,悲痛欲绝,妈妈竟被冤判了8年。
没有开庭,在律师和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祝亚的上诉被武汉中级法院草草驳回、非法维持冤判。
祝亚已于2018年9月12日被移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
八旬老人身陷囹圄 受迫害患重病
郑德财,家住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小营村。2017年9月4日,八旬的他在庄河光明山镇讲法轮功真相,被光明山派出所警察绑架;晚7点,被劫持至看守所。
9月15日,老人被非法批捕,家属拒绝签字。老人被非法关在看守所37天后,身体出现不适,“取保候审”回家。
2018年3月9日,检察院人员到家中了解情况,说回去再研究。3月14日,当地法院打电话给郑德财的家人,叫郑德财到法院去。
4月12日上午,庄河市法院对郑德财进行非法庭审。
直到6月11日,家属才接到通知,让到庄河看守所拿衣服。家属这时才得知,郑德财被庄河市法院冤判1年半;次日,他被送往南关岭新入监监狱。他出现高血压、心跳过速、咳嗽血等症状。
郑德财在2000年进京为法轮功鸣冤时,被警察当场打聋(有大连市残疾人证)。
2001年大年初二,郑德财再遭绑架;同年7月,被秘密非法判刑3年半,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监狱,曾被迫害致心脏病发作、血压200多,被送大连春柳中心医院。在病床上,他还被强铐着手铐脚镣。
柯郑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修炼法轮功前,柯郑基的腰、颈关节钙化活动功能丧失,全身骨痛,膝关节游走性刺痛等,只得办理病残、病退在家休养。
1997年3月,他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多年的疼痛消失。十几年来,他都不用打针服药,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也为单位节约了不少医药费用。在工作上,他也很尽心尽力,家庭幸福美满。
柯郑基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关押在化州洗脑班迫害;因身体病残找不到工作,就回到乡下,以种果树维生。
2002年10月21日,柯郑基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在阳江监狱遭到了洗脑、下药、奴工等迫害。其妻遭到威胁、恐吓后与他离了婚。
2009年1月9日,柯郑基出狱后回到果园。果树已全无,只剩一片荒草地。
2015年11月19日上午9点,茂名市茂南区国保大队长周文带领20多人,包围了70多岁曾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退休中学物理教师、法轮功学员麦治中的家,绑架了主人和来做客的四位法轮功学员,柯郑基当时在内。
柯郑基被转到茂名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2016年9月13日,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柯郑基等四人。
9月29日,柯郑基被非法判刑6年。
12月6日,柯郑基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柯郑基于2018年3月因患有肾病、高血压、脊柱病等住进了医院,生命垂危。
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2018年6月15日,在对祝亚的非法庭审中,律师为祝亚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针对公诉人提出的一系列所谓证据中的多处违法行为,律师逐一严正指出。
律师强调,当事人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而且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与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从犯罪构成的客体上以及社会危害性上来看,当事人都不构成犯罪,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当事人。
公诉人罗列祝亚的所谓“罪证”是:打印法轮功资料;做光盘、真相币;拥有法轮功书籍等,还诬陷她触犯了《刑法》300条。
然而公诉人始终没有拿出祝亚破坏任何法律法规实施的证据。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祝亚在自我陈述中强调,她做那些事只是想把亲身经历的奇迹和法轮功的美好告诉大家,出发点是为别人好,是为了叫人了解法轮功真相,从中受益。
“能说是犯罪吗?让人不仇视‘真、善、忍’大法,而不是为了伤害任何人。”
祝亚还说,现在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都在炼法轮功,就是中共不让炼。而且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那么拥有法轮功书籍并没有触犯任何刑法。”
律师当庭出示了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及公安部2000年、2005年、2014年先后发布的认定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的两份文件。
文件由法警递交给公诉人和法官,他们看后无言以对。
在律师做无罪辩护时,公诉人显示出败诉的神态。最后,辩护律师要求无罪释放祝亚。
法庭最终却冤判祝亚8年,她的女儿欺骗著作了妈妈所谓的“犯罪事实”的“见证人”,这成为公、检、法串通一气陷害祝亚的证据。
针对《刑法》300条,大陆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指出:“指控法轮功是破坏法律实施。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法律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抽象的法律。但现在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起诉书都有两个硬伤,第一是没有具体指出他破坏了哪一部法律,那么这个指控就是他破坏了一部抽象的法律,它是不成立的,也是我们学法律的人都不知道的,这是非常低级的错误。”
他强调:“因为他不能证明,具体破坏了什么法律,所以所有的指控肯定是不成立的、是很荒谬的。”
中共在违法犯罪
中共残疾人保障法称: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对于一些智力、精神残疾的残疾人,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其家人都不得对其进行非法拘禁,否则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信仰“真、善、忍”的残疾人,中共却实施残酷的迫害。
更多修炼法轮功的残疾人未能幸免,在此仅举数例:
王福冬,原籍吉林省大安市叉干乡三八村人,因他修炼法轮功,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为了立功,把身体残疾的他抓起来,劫持到吉林市大安市监狱。他的身体急遽恶化,以致瘫痪。
高其英,贵州遵义残疾人,由于修炼法轮功,于2008年奥运会前夕被中共绑架,后来被送往贵州羊艾监狱迫害,在被迫害得特别严重的情况下,于2010年2月11日被转送贵阳公安医院,不久离世。
李润芳,46岁,家住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她失去左腿膝盖以下的部分,因信仰“真、善、忍”,遭冤狱迫害累计达11年。
2017年9月5日,她去办身份证时被绑架,再遭冤判3年半,被劫持到山西女子监狱。她曾在冤狱中被摧残得遍体鳞伤,被关“禁闭”、不让上厕所、被灌食等。
黄玉凤,湖北省武汉市人,腿脚不方便,靠开残疾人电动车为生。她送客户时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琴台派出所诬告,于2017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第一看守所。
魏玉红,51岁,北京大兴区团河苑小区残疾妇女,被非法关押7个多月,于2018年1月29日在大兴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支建新,甘肃兰州市安宁区残疾人,2017年9月30日,被绑架,被非法拘留7天;2017年10月16日,安宁区国保警察以他拒绝放弃修炼为由,又将他劫持到龚家湾洗脑班迫害。
杨慧敏、杨慧萍,姐妹俩都是残疾人,2017年9月22日上午9点左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长安分局警察一行多人,非法搜查两人经营的店铺,以及对她们两家非法抄家。两人被分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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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