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2月07日讯】中共官媒通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马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日前被调查。马明在内蒙古公安厅任厅长6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通报称,马明曾任吉林省松原市副市长、财政厅副厅长;2008年,任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2011年,任吉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2年,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等职。
马明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落马的第八名高官。
另据《明慧网》报导,马明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期间,曾推动对内蒙古各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截至2016年1月,17年间内蒙古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案例共计1599例,1754人遭受直接迫害,63人被迫害致死。
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也将马明列为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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