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是中共建政70周年。这70年来,中共利用国家机器践踏人权广泛迫害中国人民,其中又以大规模强摘器官买卖成为最近10年国际社会持续追踪的重大人权问题。
今年6月17日在英国伦敦,国际独立人民法庭——全世界首个针对中共活摘器官罪行进行听证的民间法庭举行了一场终审判决。宣布开庭的是英国人权律师、也是调查“伊斯兰国”大规模杀害政治犯独立法庭的法律顾问哈米德·萨比(Hamid Sabi)。宣读判决的是审判团主席、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官、英国御用大律师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
法庭主席尼斯爵士宣判时,一再特别强调,由于中共政府不愿配合此案的审理,人民法庭的受理、调查过程是独立完成的。尽管中共政府三缄其口,但法庭裁定,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终审判决结果。
法庭调查结果:中国的医生和医院所保证的“器官移植的等待时间不寻常的短暂”。有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人遭受酷刑。有不断积累的大量的证据(不包括虚假的中共数据)表明,新成立的中国自愿捐赠系统“不可能有足够的合格捐赠者”提供如此大规模器官移植手术所需要的器官数量。(有省略,调查报告有完整系列的单个结论)
法庭终审判决(这些单个结论的综合,无可避免地导致了以下最终结论):强摘人体器官已在中国各地大规模发生多年,法轮功学员是其中一个——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体器官来源。集中针对维吾尔人的迫害和医学检查是比较近期的情况。针对这一群体的器官强摘证据可能会在将来一定时期出现。本法庭未得到与中国器官移植产业相关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已被拆除的证据,也未得到关于为何能如此轻易地获得人体器官的令人满意的解释,因此得出结论:器官强摘时至今日仍在进行。(官网译文,没有省略)
法庭表示,“可以肯定,通过强摘器官获取的器官确实主要来源于法轮功学员。”法庭调查报告,描述了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对他人没有构成危害。法庭调查报告,呈现中共企图摧毁法轮功的明显证据,详述了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对法轮功进行的恶意清洗,令人震惊的细节表明残害法轮功学员的明显意图是要在中国根除法轮功。
法庭指出,“针对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被证明成立”。法庭认为:“为强摘器官而杀人的邪恶本质无以伦比,甚至与上世纪大规模犯罪的杀戮——如果非要在死亡与死亡之间作比较的话,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本法庭许多成员认为,种族灭绝发生的概率相当高,甚至很高。”
法庭听证其中一个重要证人于溟——今年年初刚从中国大陆脱逃12年冤狱的法轮功学员,他以“死人床、高压电击、牙签刺指缝……”等亲身经历指证中共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残酷迫害;他还以冒死拍摄的视频,揭露中共黑牢酷刑致残、致死其他法轮功学员,以及军队武警医院的移植病患承认只需等待几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获得器官。
2014年,原解放军总后卫生部长白书忠直接向“追查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调查员承认:江泽民直接下令用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做移植,并且还不仅军队一方从事这种杀人的罪行。2015年,原中共卫生部副部长、器官移植代言人黄洁夫公开宣称“大老虎”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涉及死囚器官移植利益链,而这条利益链是肮脏的。
中共宣称2015年起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但并未废除1984年的相关条款,也对停止强摘良心犯器官的做法只字未提。法轮功学员的健康脏器仍是中共卫生系统“掠夺的器官”。
反强摘器官医生组织(DAFOH)执行长托斯坦·特瑞(Torsten Trey)撰文《中国:器官移植行业繁荣背后的种族灭绝》指出,中国器官移植行业的发展紧随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种族灭绝政策。中国器官移植行业已经高度商业化,在通过贩卖器官牟利的刺激之下,中国强摘器官的行径——这不仅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中共实施慢性的种族灭绝中的一种赚钱手段。
德国医学博士李会革曾表示,正因为中共对法轮功进行残酷迫害,才使活摘器官成为可能。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曾表示,又因为没有积极制止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波及维族人、藏人、基督徒。
在文明开放自由的今日世界,竟有无数信仰人士惨遭无神论的中共政权令人发指的迫害,包括活摘器官。
人民法庭判决文明确指出,即使与上个世纪发生的大规模犯罪杀人事件相比,在致死情况上,强摘器官具有无可比拟的邪恶。
判决文最后写道,任何与中共政府有实质性互动的国家以及相关的各产业、企业、机构等,现在理应认识到,根据裁决,他们所打交道的是一个罪犯政权(criminal state)。
人民法庭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正式法庭,但人民法庭的判决深得民心。值此中共建政70年,人民法庭用“罪犯政权”指称中共,是对中共政权的最佳注脚,也安慰了中共建政以来杀害迫害的中国人民。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