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9月20日讯】日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前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被起诉。其被逮捕4个月后,其次子孟根达来9月12日因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起诉。
9月19日,据微博“内蒙古检察”消息,孟建伟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日前被提起公诉。
孟建伟被指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孟建伟曾在内蒙古公安系统任职23年。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局长、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等职;2017年12月退休。
2019年6月6日,中共内蒙古纪委监委网发表文章《“伞”上之“伞”孟建伟》,披露了孟建伟案的部分细节。文章指,早在2008年10月,时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的孟建伟就与黑恶势力组织头目、包头市某酒店老板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郭在包头市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2009年,该酒店与包头市另一家酒店发生纠纷,双方在网际网路上炒作对方存在“黄赌毒”问题。当时孟建伟指使公安局对郭某某经营的酒店从轻查处。而郭某某在孟建伟妻子经营的奇石店购买了数十万元(人民币)的商品。
另外,2009年4月澳门的杨某某等12人涉组织网路赌博被抓。孟建伟以包头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的身份召集公检法“三长”协调会,违规要求包头市检察院对其中5人作不起诉处理,7名犯罪嫌疑人由包头市公安局处理,并要求法院将案件扣押的赌资交由公安局处理。
文章还指,在孟建伟这把“大伞”庇护下,包头市还滋生了多把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某某(杜宝君)、昆都仑区治安分局局长夏某某(夏景魁)、青山区治安分局局长刘某某(刘海清)以及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某等。
2018年10月30日,孟建伟被查。上述的孟建伟前下属杜宝君、夏景魁、刘海清也已先后落马。
除了充当庇护黑恶势力“保护伞”,孟建伟还是家人贪赃枉法的“保护伞”。孟建伟默许家人利用自己职权的影响力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与社会涉黑涉恶人员交往,插手干预有关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败。
孟建伟的妻子开了一家奇石店,用以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同时敛财。2011年6月,其长子曾为开设赌场的嫌疑人违规办取保候审。次子则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密切,为其办事消灾后收取钱财;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而孟建伟的一个问题便是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
据报导,在孟建伟被逮捕4个月后,其次子孟根达来9月12日因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起诉。孟根达来于今年5月19日被逮捕。
包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前副县级检查员孟根达来(副处级)被指控利用其父孟建伟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之便,为请托人孙某、曹某、王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200余万元人民币。在此期间,孟根达来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导,一名接近内蒙古政法委的知情者梁小华(化名)透露,孟建伟的长子孟银柱也同时被抓。“孟银柱开设赌场,并利用其父的影响力,成为很多赌场老板的靠山,并多次捞人。”
此外,海外明慧网2018年11月7日报导,孟建伟在任职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关押、办洗脑班、劳教、判刑。
(记者刘明焕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