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政法高官孟建偉被起訴 「家族式」腐敗被起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9月20日訊】日前,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前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被起訴。其被逮捕4個月後,其次子孟根達來9月12日因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起訴。

9月19日,據微博「內蒙古檢察」消息,孟建偉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日前被提起公訴。

孟建偉被指利用擔任包頭市公安局長,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等職務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

孟建偉曾在內蒙古公安系統任職23年。曾任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公安局局長、烏蘭察布盟公安局局長、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正廳級)等職;2017年12月退休。

2019年6月6日,中共內蒙古紀委監委網發表文章《「傘」上之「傘」孟建偉》,披露了孟建偉案的部分細節。文章指,早在2008年10月,時任包頭市公安局局長的孟建偉就與黑惡勢力組織頭目、包頭市某酒店老闆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郭在包頭市從事「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2009年,該酒店與包頭市另一家酒店發生糾紛,雙方在網際網路上炒作對方存在「黃賭毒」問題。當時孟建偉指使公安局對郭某某經營的酒店從輕查處。而郭某某在孟建偉妻子經營的奇石店購買了數十萬元(人民幣)的商品。

另外,2009年4月澳門的楊某某等12人涉組織網路賭博被抓。孟建偉以包頭市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的身份召集公檢法「三長」協調會,違規要求包頭市檢察院對其中5人作不起訴處理,7名犯罪嫌疑人由包頭市公安局處理,並要求法院將案件扣押的賭資交由公安局處理。

文章還指,在孟建偉這把「大傘」庇護下,包頭市還滋生了多把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長杜某某(杜寳君)、昆都侖區治安分局局長夏某某(夏景魁)、青山區治安分局局長劉某某(劉海清)以及市公安局副局長黃某等。

2018年10月30日,孟建偉被查。上述的孟建偉前下屬杜寳君、夏景魁、劉海清也已先後落馬。

除了充當庇護黑惡勢力「保護傘」,孟建偉還是家人貪贓枉法的「保護傘」。孟建偉默許家人利用自己職權的影響力在其管轄範圍內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與社會涉黑涉惡人員交往,插手干預有關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敗。

孟建偉的妻子開了一家奇石店,用以洗白「違紀違法」所得,同時斂財。2011年6月,其長子曾為開設賭場的嫌疑人違規辦取保候審。次子則與社會閑散人員來往密切,為其辦事消災後收取錢財;並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而孟建偉的一個問題便是違規批准購買民用槍支、彈藥。

據報導,在孟建偉被逮捕4個月後,其次子孟根達來9月12日因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起訴。孟根達來於今年5月19日被逮捕。

包頭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前副縣級檢查員孟根達來(副處級)被指控利用其父孟建偉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等職之便,為請託人孫某、曹某、王某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200餘萬元人民幣。在此期間,孟根達來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中國新聞週刊》此前報導,一名接近內蒙古政法委的知情者梁小華(化名)透露,孟建偉的長子孟銀柱也同時被抓。「孟銀柱開設賭場,並利用其父的影響力,成為很多賭場老闆的靠山,並多次撈人。」

此外,海外明慧網2018年11月7日報導,孟建偉在任職期間積極執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關押、辦洗腦班、勞教、判刑。

(記者劉明煥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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