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香港基本法是子法? 人大高官言论遭驳

【新唐人2018年12月05日讯】中共人大常委会高官沈春耀,日前宣称,中共《宪法》是母法,香港《基本法》源于宪法,是子法。这一说法遭到法律学者的驳斥。

从2014年起,中共将每年的12月4号,定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的12月4号,香港也举办了“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中共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在会上说,中国《宪法》是母法,香港《基本法》源于宪法,是子法,二者共同构成​​香港宪制基础,香港不存在脱离国家宪法的宪制。

他还表示,香港主权移转后,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共中央政府,宪法效力当然覆盖香港特区。

对此,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表示,沈春耀的言论,完全漠视《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中共在大陆实施的那一套,正如《宪法》中所说,人大拥有一切权力。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如果(人大)它这个无上的权力应用于香港,香港一国两制就完全没有空间落实、贯彻了。”

纽约大学访问学者、原大陆维权律师滕彪认为,沈春耀的讲话,恰恰是中共一贯以来的看法和做法。

纽约大学访问学者、原大陆维权律师滕彪:“只是它没有太明确的表示出来,它一直违背当时收回香港主权的时候,关于《中英联合声明》、关于一国两制的承诺。从1997年之后,尤其是2012年之后,对香港的公民社会,民主体制进行蚕食、鲸吞。”

中共国务院2014年6月发表的《白皮书》指称:“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当时激起香港各界的强烈反弹。

滕彪表示,这份《白皮书》已经正式撕毁《中英联合声明》,正式摧毁一国两制。雨伞运动之后,香港的言论自由、选举权、公民社会、司法制度更加受到中共打压,每况愈下。

而梁家杰说,从《白皮书》事件开始,就可以看出中共的意图,是要把《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中,承诺香港“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拿掉,用人大来直接治理香港。所以沈春耀这次的发言,只是把中共在2014年开的头,傲慢、嚣张的重复一遍而已。

梁家杰:“(沈春耀的发言)这个完全是一个政治的宣言。没有法理基础的。基本法里头有很多条文是跟中国宪法不一致的。当基本法清楚说明香港是奉行资本主义,中国宪法规定,中国是实施社会主义的,那么这两个怎么可能有一个所谓母子、上下的从属关系呢?”

在去年香港首次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就已表明,香港九七年以后就是红的,是“红色中国”一部分,不存在染不染红的问题。他还强调,香港基本法不能违背宪法,而宪法在香港不需要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也有实际效力。

梁家杰指出,基本法第18条清楚列明,除了在基本法附件三表列的中国全国性法律之外,在香港是不能实施大陆法律的。

此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也曾说明:上位法与下位法,二者是指在同一法律区域(jurisdiction)内的法律而言。香港基本法虽依国家宪法而制定,但附件三明确规定宪法在港不适用,那就意味着对于香港而言,基本法就是宪法。把两者视为上下位关系仿佛关公战秦琼,搭不到一起去。

滕彪:“对于香港来说,基本法就是香港的《宪法》。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没有所谓的子法和母法的关系。”

梁家杰强调,中共的宪法在香港,只有在符合基本法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网友质问:什么母子关系?中共想办法杀死它?专制杀民主?

也有网友担心,中国宪法连厕所纸都不如,承诺的保护言论自由、游行集会自由等通通不实现。香港基本法如果是它的子法,后果不堪设想。

采访/陈汉 编辑/王子琦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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