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8月28日讯】中共官媒周二消息,江苏淮安市前副市长、公安局长倪兴余,因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判决称,2007年到2014年,倪兴余担任淮安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工程、职务调整以及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925万余元。
倪兴余1978年12月进入江苏省公安系统,2003年以来,曾任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610办公室主任;淮安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镇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等职;2016年9月被免职,提前退休。
“610”办公室,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
另据《明慧网》报导,倪兴余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被点名。其恶行还殃及家人。
倪兴余还因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责任,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为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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