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1月23日讯】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社民连黄浩铭,因雨伞运动在旺角清场行动中违反禁制令,早前分别被判囚3个月及4个半月,星期二上诉庭批准黄之锋申请,但拒绝黄浩铭申请。
开庭前,同案中被判缓刑的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以及及一批香港众志和社民连成员,到高等法院外声援。
法官认为,黄之锋事发时未满21岁这点有争议,故获准以一万元保释,不准离开香港。黄浩铭则不获准保释,因没有可争论的上诉理由。
黄之锋约晚上七时离开羁留室,他表示,能够在中国新年前获释与家人团聚是始料不及,他呼吁外界持续关注狱中的政治犯。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虽然我有幸保释外出,但都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在狱中继续服刑的政治犯,及现在正继续开审的旺角骚乱案,以及其他政治审讯案件,希望让大家知道,亦让监狱中的政治犯知道,他们绝不孤单。”
他表示未来会投入支持周庭参与补选的工作,也希望上诉庭及终院法官多加考虑青年罪犯,尤其是公民抗命案的青年人的刑期。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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