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1月12日讯】近日,北京律师余文生寄出国家赔偿申请书,就他因支持“香港占中”而被羁押99天期间受虐,申请国家赔偿。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1月11日,余文生就在押期间其人身自由受到侵害、遭受酷刑造成身体及精神损害等,向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约15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报导,余文生在国家赔偿申诉书中指出,他是根据《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国家赔偿法》等相关规定提出国家赔偿。索偿项目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收入损失赔偿、疲劳审讯精神损害赔偿、遭受酷刑及身体伤害赔偿及手术、治疗费赔偿、不能会见律师精神损害费及手术、治疗、住院费等多项赔偿。
余文生律师在申请书中表示,他因涉嫌支持“香港占中”,2014年10月1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20日经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1月20日被取保候审释放,共被羁押99天。
申请书说,羁押期间他遭遇酷刑,被关死囚牢61天提审近200次,经常每天被提讯16、7个小时,无法保证睡眠,也不能会见律师。
2014年11月20日余文生转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体检时,证实了有小肠疝气。因酷刑虐待饥饿折磨,取保候审出来后不足半月就住院动了小肠疝气手术,而他在被羁押前并没有小肠疝气。
2016年1月19日余文生被解除取保候审,至今案件没有撤销。
余文生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外界关注中国的酷刑问题。
他说:“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我的一个态度,也要唤醒大家关注非法羁押和酷刑的现象,因为我的赔偿要求当中也体现了这一点。”
现年50岁的余文生,以正义代理各类维权案件而知名。2016年9月13日,余文生在为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案辩护时,当庭指证江泽民犯罪的辩护词震憾法庭。
余文生的辩护词指出,对法轮功迫害之烈空前绝古,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导致中国整个司法体系沦为犯罪团伙。
他当庭向法官呼吁“要倾听内心的召唤,听从自己的良知,毅然决然的作出选择,不为违法行为背书,不为历史的债务买单。”
余文生因代理各类维权案件而受到中共的打压。2017年,中共北京市司法当局,利用年检制度,将余律师的律师证变成废证,严重影响余文生律师的正常执业。
(记者李倩倩报导/责任编辑: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