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余文生拘押期間受虐 提國家賠償1500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12日訊】近日,北京律師余文生寄出國家賠償申請書,就他因支持「香港占中」而被羈押99天期間受虐,申請國家賠償。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1月11日,余文生就在押期間其人身自由受到侵害、遭受酷刑造成身體及精神損害等,向北京市大興區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約15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報導,余文生在國家賠償申訴書中指出,他是根據《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國家賠償法》等相關規定提出國家賠償。索償項目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收入損失賠償、疲勞審訊精神損害賠償、遭受酷刑及身體傷害賠償及手術、治療費賠償、不能會見律師精神損害費及手術、治療、住院費等多項賠償。

余文生律師在申請書中表示,他因涉嫌支持「香港占中」,2014年10月1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20日經北京市大興區檢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1月20日被取保候審釋放,共被羈押99天。

申請書說,羈押期間他遭遇酷刑,被關死囚牢61天提審近200次,經常每天被提訊16、7個小時,無法保證睡眠,也不能會見律師。

2014年11月20日余文生轉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體檢時,證實了有小腸疝氣。因酷刑虐待飢餓折磨,取保候審出來後不足半月就住院動了小腸疝氣手術,而他在被羈押前並沒有小腸疝氣。

2016年1月19日余文生被解除取保候審,至今案件沒有撤銷。

余文生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他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讓外界關注中國的酷刑問題。

他說:「維護我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我的一個態度,也要喚醒大家關注非法羈押和酷刑的現象,因為我的賠償要求當中也體現了這一點。」

現年50歲的余文生,以正義代理各類維權案件而知名。2016年9月13日,余文生在為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案辯護時,當庭指證江澤民犯罪的辯護詞震憾法庭。

余文生的辯護詞指出,對法輪功迫害之烈空前絕古,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導致中國整個司法體系淪為犯罪團夥。

他當庭向法官呼籲「要傾聽內心的召喚,聽從自己的良知,毅然決然的作出選擇,不為違法行為背書,不為歷史的債務買單。」

余文生因代理各類維權案件而受到中共的打壓。2017年,中共北京市司法當局,利用年檢制度,將余律師的律師證變成廢證,嚴重影響余文生律師的正常執業。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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