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28日讯】近期传出中共十九大将从党章删除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消息。有大陆律师表示,“三个代表”本身违反宪法,2004年他就曾向中共两会提议从宪法中删除。
随着十九大临近,对江泽民“三个代表”理论批评声音又起。多家媒体引述分析称,习近平或将修改党章,将江的“三个代表”剔除。
香港《争鸣》杂志披露,胡锦涛在今年5月的政治局常委扩大生活会上书面建议中共中央“纠正错误”,从党章中删除“不符合时代发展和国情的政策”的“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外界分析,这是习近平和胡锦涛联手布局,为清算江泽民做准备。
8月26日,大陆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根本就是个违宪的东西。
他解释说:“江泽民讲的其中一个是代表多数人的利益。但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谁都没有权力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去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或牺牲个人的利益。这个讲法是违宪的,不可操作的。”
张赞宁透露,早在2004年3月,自己就曾以“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的名义向中共两会提交提案——《对三个代表的提法进行充分论证和进行违宪审查提案》,要求当局对“三个代表”理论进行审查,并将其从宪法中删除。
张赞宁说,当时还是胡锦涛当政、江泽民“垂帘听政”的时期。
在提案中,张赞宁明确表示“三个代表”提法经不起论证和推敲。“首先,十三亿中国人民怎么只能有一个主义、一种思想呢?这种规定其本身就是违宪的,它违背了中国公民有思想、言论和宗教自由的宪法精神。”
他还表示,文化本身没有什么“先进”和“落后”之分,江所谓的“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先进文化”的提法,从字面上都讲不通。
他还表示:“如果中国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实行民主政治,只是空谈‘三个代表’,又何以能保障‘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除了指江泽民“三个代表”违宪外,张赞宁律师多年来一直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公开在法庭上指控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在犯罪。
他说,“破坏法律实施罪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必须具体指出它破坏了什么法律,这条法律叫什么名称,破坏了其中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这才叫破坏法律实施。它笼统地讲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罪,这是不存在的,很荒唐的。”
张赞宁强调,江泽民的行为才是真正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因为他具体破坏了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保护宗教信仰”的规定。而且,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还犯下了反人类罪。
(记者云涛报导/责任编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