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學者指「三代表」違憲 十年前兩會提議刪除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28日訊】近期傳出中共十九大將從黨章刪除江澤民三個代表」的消息。有大陸律師表示,「三個代表」本身違反憲法,2004年他就曾向中共兩會提議從憲法中刪除。

隨着十九大臨近,對江澤民三個代表」理論批評聲音又起。多家媒體引述分析稱,習近平或將修改黨章,將江的「三個代表」剔除。

香港《爭鳴》雜誌披露,胡錦濤在今年5月的政治局常委擴大生活會上書面建議中共中央「糾正錯誤」,從黨章中刪除「不符合時代發展和國情的政策」的「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外界分析,這是習近平和胡錦濤聯手布局,為清算江澤民做準備。

8月26日,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贊寧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江澤民的「三個代表」根本就是個違憲的東西。

他解釋說:「江澤民講的其中一個是代表多數人的利益。但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誰都沒有權力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去犧牲少數人的利益、或犧牲個人的利益。這個講法是違憲的,不可操作的。」

張贊寧透露,早在2004年3月,自己就曾以「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的名義向中共兩會提交提案——《對三個代表的提法進行充分論證和進行違憲審查提案》,要求當局對「三個代表」理論進行審查,並將其從憲法中刪除。

張贊寧說,當時還是胡錦濤當政、江澤民「垂簾聽政」的時期。

在提案中,張贊寧明確表示「三個代表」提法經不起論證和推敲。「首先,十三億中國人民怎麼只能有一個主義、一種思想呢?這種規定其本身就是違憲的,它違背了中國公民有思想、言論和宗教自由的憲法精神。」

他還表示,文化本身沒有什麼「先進」和「落後」之分,江所謂的「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中「先進文化」的提法,從字面上都講不通。

他還表示:「如果中國不搞政治體制改革,不實行民主政治,只是空談『三個代表』,又何以能保障『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

除了指江澤民「三個代表」違憲外,張贊寧律師多年來一直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公開在法庭上指控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在犯罪。

他說,「破壞法律實施罪必須是明確的、具體的,必須具體指出它破壞了什麼法律,這條法律叫什麼名稱,破壞了其中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這才叫破壞法律實施。它籠統地講法輪功破壞法律實施罪,這是不存在的,很荒唐的。」

張贊寧強調,江澤民的行為才是真正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因為他具體破壞了憲法第三十六條有關「保護宗教信仰」的規定。而且,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還犯下了反人類罪。

(記者雲濤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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