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孕妇险被遣返 法国导演写公开信声援

【新唐人2017年08月27日讯】近几年随着欧洲难民潮的增多,欧洲一些国家纷纷缩紧难民政策。近日,一名庇护申请被拒的在法华人孕妇,险被遣返回国,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在巴黎近郊Bagnolet居住的曹女士因没有合法居留证,曾被警方押送到机场试图遣返,后被关押在拘押中心。事发时,她怀有四个月身孕,并有一个九岁的孩子在法国小学就读。她的处境引起多家法国媒体和“教育无国界组织-RESF”的关注。曾获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的法国导演Laurent Cantet作为该组织成员,分别写公开信致内政部长和马克龙总统,强调出于人道考虑,曹女士应该获得居留证。

Laurent Cantet:“我本人和整个教育无国界组织都参与其中了,我们给所有的部长都发了信函,传真,打了电话。最终,在媒体影响下,政府决定释放曹女士,但是采取监视居住,也就是说她要在自己家,并每周需要去警察局报到两次。我们就决定轮流陪她去警察局。Bagnolet的市长也亲自陪同她去过。”

上周,在人权律师和教育无国界组织义工们的努力下,Montreuil行政法院判决取消曹女士的监视居住,并且要求93省警察局在两个月之内重审曹女士的案件,同时向她支付了1000欧元作为律师费用。

Laurent Cantet:“这还没有胜利。现阶段,不是那麽欢迎外国人。并且政治和经济难民不是优先被考虑的。我不希望这样在人中筛选,看哪些能留下来。”

法国作为《欧洲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在尊重人权方面有着完善的法律条款。即使当地华人的庇护申请被警察局拒绝,也还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相应的权利。

资深巴黎上诉法院律师乔律师:“不管是欧洲的人权公约,还是法国的宪法,都对人权有很多的条款,要保证人权。也就是说,在驱逐出境的时候,应该考虑到不能够给他的个人生活带来重大的影响。根据2007年11月的一份政府通函的规定,可以以人道理由给予特殊的居留许可的。但也规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比如说,要求孩子在法国至少上学三年,如果不到三年的话,孩子回国也很快会适应。我建议同胞们再碰到这种事情,要咨询专业人员。我们都很愿意为同胞们提供这些服务。”

新唐人记者陈欣、王嬿乔、关宇宁法国巴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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