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10日讯】近日,中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前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孟会青受贿案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财新网报导,已判囚12年的孟会青,先后收受郭文贵572万现金,利用职权为郭办事。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孟会青受贿案判决文书显示:孟与2002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中纪委、监察部原八室三处副处长、原六室综合处长、原执法和效能监督室综合处长、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十二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等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项目承揽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为他人办事的过程中,他多次收受或索取现金、汽车等财物共计600多万。
6月9日,财新网报导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公布的孟会青受贿案判决书显示,孟会青原来是郭文贵的“内鬼”。
报导称,郭文贵商场对手郑介甫名下的天津华泰,此前被天津商人赵云安使用虚假印章、伪造签字侵吞,赵云安于2008年受查时,赵家人找到郭文贵向警方“捞人”。郭文贵答应帮忙,但郭要求要借给他1个亿。
据报郭文贵透过孟会青,分别向警方及检方施压,最终赵云安案件因“证据存疑”,检方不起诉。同时,警方还归还了查扣的天津华泰公司印章,郭文贵其后拿取印章,将天津华泰转至其名下公司,再转售获利4亿元。
2009年,河南商人谢建升现身,指郑介甫早年已将天津华泰抵押给他,为此,他以合同诈骗向河南焦作市公安局报案,获公安部批示调查,而赵云安随即再被抓捕,郭文贵则逃往海外随后谋划反击。
报导称,郭文贵通过公司法务人员整理举报材料,名为“关于焦作公安局内外勾结、贪腐受贿、立假案、办假案的举报材料”,并通过孟会青向时任河南省李姓政法委副书记递送,反指谢建升行贿官员,谢建升被迫外逃。
郭文贵、孟会青还曾接受时任北大方正集团总裁余丽请求,为时任郑煤集团郭姓组织部长被查一案说情。
报导指,在这三件事中,孟会青积极帮忙,获得郭文贵大笔利益回报。北京二中院审理认定,2002年至2015年间,孟会青多次收受郭文贵送的现金共计572万元,并通过低价租房形式受贿21.75万元。
(记者李文馨报导/责任编辑: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