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30日讯】大陆媒体报导,周三,上海一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上海电力公司前总经理冯军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法院称,冯军在担任江苏电力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受贿折合人民币4,340多万元;还有7,600多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冯军长期在江苏省电力系统工作,曾任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12月起,任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2014年10月,冯军被调查;2015年10月被起诉。
据报,冯军被抓后,供出上海市前副秘书长戴海波和上海市委前常委、副市长艾宝俊。2015年3月和11月,戴海波和艾宝俊相继落马。
上海是江泽民的政治老巢,戴海波、艾宝俊与江泽民家族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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