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亿苇:贪官为何死到临头要法治?

贪官朋友位高权重时,多是骄横的狠角色。曾有一位刘姓司法厅副厅长,多次违法阻止律师的工作,禁止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有律师忍不住向他诘问:“如果有一天,你被双规、又被羁押了,而且不准你和辩护律师依法会见、辩护,你怎么办?”他当时很不以为然,以怒吼式回敬:“我怎么可能被双规?!”没想到现世报来非常之快,时间不到半年,刘副厅长与他的妻子(也在司法厅任副处长)于2009年5月6日下午双双被“双规”。之后移交司法起诉,夫妻俩也请了律师,这才明白司法公平、程序正义当真非常重要。2011年,这位前刘副厅长因违法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00余万元被判无期,律师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替他争取得应有的权益。

贪官落入法网之后,往往就成了家庭与社会的弃子。有些贪官家人虽然不至于非常无情,但贪官可以从家人的脸色中感受到一种被厌恶的凄凉。这时候,他们最渴求的就是能有一个比较好的、比较公正的处理结果。在案件审理期间,律师也成为他们与外界沟通的重要管道。在那种情况下,律师在有些人眼里,变得比亲娘老子还亲。某市邓姓局长第一次见律师时竟然双膝下跪哀求律师。其他一些人见律师,也常有忍不住哭泣、哀叹、抱怨等状态。

贪官在案件审理期间对律师的选择也很有趣。有一部分人会一度拒绝请律师,他们认为请律师就代表与组织对抗。刘志军一开始就曾拒绝律师辩护。等明白律师的作用后,便变得非常配合律师。有些贪官事发时竟然请不起律师,因他们不是当真那么爱钱,贪来的钱或被家人随便挥霍掉了,或胡乱处置了(有人爱捐给寺庙求得进一步升官),或被查封了。有些贪官则设法请最好的律师,某些律师有为犯罪嫌疑人成功翻案的例子,便成为他们竞相聘请的好律师。不论什么情形,到了这时候,他们都发现“法治”两字,非常亲切,是自己得到公正处理的最后希望。

贪官被抓之后,往往最想看的书就是法律书。他们多数人还是受到一定的教育,枯燥难啃的法律书只要用心,还是比较能学得进去。多数贪官会感到自己很委屈,学法的重要目的一是为了弄清楚自己究竟该领什么罪,一是期望能找到减罪或免罪的法律依据。贪官从“双规”到正式被审判,通常也费时一两年时间。这段时间,正好被他们用来恶补法律知识。律师与这样的贪官谈案情时,常发现他们对自己该适用什么样的法律非常清楚,可以与他们在犯罪适用条文和重要细节上认真讨论。如果律师自己法律知识不扎实,反倒被他们问倒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句话一直在社会追问,在警醒每一个人。但老航说过,一个人沦为贪官,必然须降低智商,降低自己做人的能力。为了反贪防贪,有不少机关与国企爱组织现职官员到监狱听贪官的忏悔录,以接受教育。这时的贪官更满嘴法律,结合自己的悲剧说得十分惊悚与感人。当时在场,对每个现职官员心灵震动都非常大。但这些人转身回到办公室,回到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有人还是将那种别人的教训忘了个九宵云外。于是,他们一些人照样会步已经落马贪官的后尘,前卜后继往监狱跑。

贪官们之所以如此,说来说去还是没有法治。如果法治不是社会的基本生活方式与基本社会规则,不是时刻提醒官员不要行差踏错,不是发现一个贪官就立即查处一个,也就是说中国如果不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做一个根本的变革,那么,贪官总是死到临头才要法治的现象,也就仍然存在下去。法治社会是基本社会制度,也是理念,包括法治精神、民主政治意识、现代文明信念等,说起来容易,却又一言难尽。

──转自《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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