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02日讯】据明慧网报导,2015年8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教师任淑贤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53岁的任淑贤原是伊春市南岔区六中声乐教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系。曾经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教师,考取过某艺术团,任架子鼓手。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先后被非法劳教五年,非法冤判七年,共计十二年,在冤狱中反复遭受野蛮的毒打和酷刑折磨,包括残忍的灌食摧残。
以下是任淑贤在诉状中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叫任淑贤,原是伊春市南岔区六中声乐教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系。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先后被非法劳教五年,非法冤判七年,共计十二年。
我和所有探寻人生真谛的人们一样,有着传奇而令人愉悦的喜得大法经历。特别得法后我的人生观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法轮大法返本归真的法理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善待身边所有的人是我的快乐。
在家里,我由原来的大活小活都不干,变得懂得体谅丈夫,操持家务。过去我对丈夫及他家人一向很轻慢,从不愿去他家。炼功后我不仅主动、热情,还常常帮公婆干活,不仅公婆满意,丈夫也格外有面子,总是喜滋滋的。过去我在丈夫面前说一不二,现在反过来了,无论丈夫怎样发脾气,我都会一笑了之,我们家里出现从未有过的和睦与欢乐。
在单位我同样有口皆碑,这里仅举一例:
炼功后不久,有一次正赶单位裁员,有位工作了一辈子的老音乐教师曹连玉,面临下岗从此失去工资等一切福利待遇,可惜他只差一年就满六十岁退休年龄。老教师求救学校,希望学校能网开一面,再留他一年,校长十分为难。一天校长见到我(他知道我修炼大法,觉得我很善良)向我提起此事,并试探的问我肯不肯为集体为个人做出一点谦让和牺牲。出乎他意料的是我真的答应了。老校长又惊喜又感动,不住的在地中间来回走,说:“你可救了曹老师了,可帮学校解决难题了。”并承诺说:“我保证按规定一年后你立刻回学校上班。”
我深知这种承诺并无实质的保障。我对校长说:“您的承诺,我不敢完全相信,但是我是修大法的,师父要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你既然找到我,我也不忍心眼看着曹老师从此以后全家生活无着落。但我不上班,对我来说也决非小事。说句真心话,如果我不学大法,我决不可能这样做的。”老校长心服口服,连连称道学法轮功的就是好。一再叮嘱我:按规定可以领取下岗人员三千元补贴费。我一分钱也没有拿。我告诉老校长说:“还是给最需要的人吧”。老校长眼眶湿润了,说:“如果人人都学法轮功咱们这个社会就好喽。”他还曾多次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对我表彰、赞扬。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也一再承诺,一年后我立即上班。
可是一年之后,我和全中国千千万万所有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首当其冲,反而成为政府迫害的对像。
一、被非法拘禁
1999年7月20日,我和当地几位同修想去北京为我们身心受益的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哈尔滨火车站被南岔区公安局警察王永坤等劫持,非法关押在看守所10天。
同年9月,因敏感日十一将近,我被南岔公安局警察李二等于家中绑架,关押在南长区消防队临时封闭的一个房间内20多天。
二、被非法劳教
1、第一次,非法劳教二年
1999年11月,因当地一同修进京上访被绑架,我带着她的还未成年的孩子去南岔民主派出所找妈妈,被一个姓黄的瘦瘦的五十多岁的警察刁难,民主派出所警察王金铎将我扣押。当时伊春市公安局给南岔区三个指标,要求抓三个法轮功学员,南岔区共绑架四名,超额完成任务。11月22日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
在西格木劳教所,我们吃的是鸡饲料—-125产蛋鸡浓缩饲料;喝的是没有一滴油的白水煮萝卜丝(每碗只要三、五根儿);做的是超时超体力奴工(挑选优质红小豆);还要扛着几乎比自己体重重一倍的袋子装卸车。每天工作十三、四个,甚至十六、七个小时。挨打受罚是家常便饭。一次我被警察孙毓敏罚超时劳动,又被踢、搧耳光。
三九天在室外用冷水洗漱,洗脸水带冰茬,洗发时,头发常常和脸盆冻在一起;手指被冻僵,像白蜡一般。常有人冻的哇哇大哭。有一次我因洗漱超时间,被管教祝铁红室外罚站半个多小时不许动,洗完的头发刚刚从盆里拿出,立刻冻成一团冰,打湿的棉袄领子冻成冰块,脖子冻僵,脸、耳朵冻的如针扎一般疼痛。
在如此非人待遇的同时,劳教所还强制给我们洗脑,上所谓教育课。2000年初冬的一天,40多个法轮功学员被叫到大队长赵铁石办公室,一个姓刘的男教导员恶毒攻击大法师父,我听不下去,就冲他说:“住口,不许你污蔑我师父!”突然不知从哪里冲出来一群男女警察,把我拖入一个空房间,好几个人一起狠狠的打我,我被他们打倒在地上,他们乱踢乱打,踢我的肚子、腰部,腿、头,直打的我来回翻滚。当时正赶上生理期,血浸透了我的棉裤,他们又把我拖到干活的车间罚站,血又从裤管流出来,我向管教殷弘强烈要求说:“我要去厕所换纸。”殷弘不理睬。
劳教所还经常强迫法轮功学员脱掉衣裤无理搜身,为了抗议非人待遇与人格侮辱,法轮功学员被迫绝食抗议。劳教所采取了极其残酷的野蛮灌食:他们把生的鸡饲料玉米面用冷水稀释当作流食,再加灌浓盐水。在一次灌食中,我因抗议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暴力灌食,而被一群男女警察强行将我按倒在又湿又脏的水泥地上。当又硬又粗的红色橡胶管子插入我的鼻孔,顿时鲜血流出,插不进去,又拉出来重插,我的口里、鼻腔、衣襟全是血,疼痛难忍。我踉跄地站起,还没等站稳,警察祝铁红便命令盗窃犯人王力搧我的耳光,王力边打边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回答炼。她不停的打,不停的问,旁边指挥的祝铁红突然窜过来对准我的胸口狠命一拳,我顿时胸口剧痛,无法呼吸,站立不住,倒在地上。直到第二天,仍疼痛不能直立走路。就是这样,警察慕振娟在列队的几十名学员中唯独选上我,去粮仓为饭堂扛米。当我走进冰冷的库房,眼前的景象令我惊呆了:满室堆了黄澄澄的米袋子,上面清清楚楚的印着大红一行字──125产蛋鸡浓缩饲料!──难道我们就吃这个?难怪我们吃的玉米面发糕都无法用手拿起来,一拿就碎,原来是鸡饲料!
又一次灌食,两个男警察,一个人抓住我的两个脚腕,一个人抓住我的两手腕,像荡秋千一样,将我高高的抛起,随后重重的跌在床板上。当被摔下来的一瞬间,全身、五脏六腑都像震碎了一样。然后,拿着又粗又硬的橡胶管子,完全是用力的往鼻子里硬插的,全不管插的地方对不对,插进去再拉出来,然后再插,鼻子被插得鲜血淋漓。大量的浓盐水、生玉米面粉汤灌进后我呕吐不止,吐出来再灌、再灌。劳教所关所长又吩咐说:“她和赵娟是头儿,再灌六管。”我和赵娟分别又被多灌六管浓盐水。浓盐水洒在衣服上,很快结成了很厚的、白色的盐晶。当时一个叫周淑丽的犯人亲口证实说一盆水里放了两袋盐,是警察看着她们干的。
有一次,屠夫一般的男警察于龙江、郭振伟,歇斯底里的徐恒基,还有刘医生,共四个男警察,我在拒绝灌食之后,恼羞成怒,他们把我按在椅子上,于龙江抽我的耳光,郭振伟用拳头打我的头部,徐恒基手拿电棍电我,我的两腮被打得青紫,大腿、小腹、手臂、嘴角等处都被电击起水泡。这时只听“嗷”一声,徐恒基电棍电到正在捏我鼻子的刘姓医生的手上,“妈呀妈呀,电我手上了。”痛的他在地上跳。我身边的孟庆敏竟被打的昏死过去。
每一次灌食都像过鬼门关一样,男女干警粗野的叫骂声,吼声,用力打人的声音,以及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混成一片,每到这时,天奇迹般的黑暗了,(即使是大白天),从未见过的雪花如鹅毛一般大,劳教所的狗呜呜的哭着、嚎着,整个劳教所如地狱一般恐怖,当时我就在其中,这个描述完全是真真切切,天怒了,人怨了,那从没见过的鹅毛大雪仿佛天在哭泣……
劳教所给学员吃鸡饲料一事和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事被曝光后,为泄私愤,他们将我和几名法轮功学员关进小号100多天,由一名叫陈国红的卖淫犯代替警察溜廊、看管。有一次,恶警祝铁红指使犯人剥光我的上身羞辱我,祝铁红在旁边笑,警察慕振娟取笑我:“让人家给扒溜光。”祝铁红还纵容一个精神失常的劳教人员打我,这个人拿一个二尺左右长的木板钉上两颗钉子,放在便盆里,发现我炼功、背法,她就从便盆里拿出板子打我,常常弄得我满身屎尿。祝铁红看到后不管,还笑着鼓励她,为抗议这种非人待遇,我和同修王俊华又一次绝食。
我俩被大字形铐在死人床上10天。我当时听见有人说:给她找个粗的。于是,一个男医生手拿一根比以往粗很多的橡胶管子撮进了我的鼻腔。顿时又是鲜血流出,疼痛无法形容。鼻饲之后,他们竟然说:“就这样不用拔出来了,免得下次重插。”于是,他们用胶带把这根胶管粘在我的脸上,一半通过鼻腔、嗓子、食管,停留在我的胃里。由于饲管太粗,我的鼻孔被撑开、磨擦鲜血流出。整个头、脸,鼻、眼珠等剧痛无比。由于仰面而卧,血常常呕在咽喉,堵住呼吸,难忍的感觉无法言表。而且每次灌食他们都要故意上下拉动饲管又不断有血浸出。十天后拿出饲管后红色的管子早已变成黑绿色。警察自己看了都不停的咧嘴。
两年非法劳教,由于炼功常被戴手铐吊在铁窗上,被宫队长、蒋加南、孙毓敏等人打、骂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2、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我在佳木斯同修宋敬娟家学法,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南岗派出所刘青山等十几名警察绑架。他们抢走我的电子书一个,当晚11点左右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看守所以不准许戴手表为名,没收了我的女式鹰鸽牌手表一个。在看守所由于我拒绝穿囚服,一个叫安雅杰的吸毒犯人铺头带领一群犯人对我大打出手。看守所又强迫我们做奴工,我不做,安雅杰又对我拳打脚踢。由于不知我叫什么名字,便以代号B,对我非法劳教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把她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不知为什么明明在看守所刚刚花钱买的行李,投劳教时却不让带,到劳教所后又要求还要从新再买。仅仅30余天内买了两套行李。没想到还是不让带,到了哈尔滨解毒劳教所发给我的是破旧的行李。
劳教所强迫我们写改造作业,我拒绝,警察孙慧威胁我说:“你是不是想尝尝那些滋味儿,(指酷刑)领你上那屋(一间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讯室,墙上有一个一个固定的铁环,还有铁索,专门来抻吊法轮功学员用的)看看你就写了。”我说法轮功没罪。她瞪我。
我在被强迫做奴工装卫生筷子时,木屑飞溅入眼睛,造成眼睛红肿流脓,疼痛难忍,视力严重下降,至今视物模糊。十二月,佳木斯劳教所解体我被劫持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继续迫害。
刚进哈尔滨戒毒劳教,警察孙艳秀、王海英便强迫脱光衣服所谓“安检”,并强迫我们像对待吸毒犯人一样,强迫我们下蹲、再下蹲,以此来侮辱人格。
2010年7月1日,同修张淑琴看经文被警察于淼抢走,刘威、于淼勾结赵所长、刘铭、梁雪梅预谋动用大批男女警察设陷迫害。下午一点左右,突然听到同修于小华声嘶力竭的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我预感同修被迫害,当我快速走出监舍门,立刻被守在门口的一群男警察按倒在地,男警察于洋迎面搧我一个耳光,接着几个男警察将我戴上手铐提上六楼,看到于小华同修五花大绑反铐在铁椅子上,嘴里塞着脏毛巾贴着胶条,我说:“不许迫害法轮功学员!放开她!”他们用胶带劲儿封我的口,我反抗,被锁在铁椅子上五天五夜之后,被剃了鬼头。法轮功学员刘淑玲被迫害致死。我被非法加期七天。
劳教所还克扣学员伙食,饭堂墙上挂着营养均衡的菜谱,但事实上从10月份一直到第二年五月份每天中、晚餐是一成不变的、后来变得腐臭的酸菜汤。不光如此,劳教所还体罚坐小凳每天十几个小时,警察孙宝连常常无故故意拖延如厕时间,以此作为体罚,憋哭的,尿裤子的常有。
3、第三次,非法劳教二年(由于劳教制度解体,我提前一年回家)
2012年9月10日晚7点左右,我刚刚给学生上完钢琴课,佳木斯610、向阳公安分局及建设派出所姜松柏等一群警察,用铁镩砸坏我住所门锁破门而入,一个50多岁干部模样的人,进屋问:“谁是任淑贤?”我说:“我是任淑贤,你们是谁?”那人不回答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再也不撒手。听人说此人是向阳公安分局宋局长。他们连同我九岁的学生及家长等一起绑架至建设派出所。当晚他们在我家非法抢走我的大法书籍一套、法像一张、电子书书一个、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三千多元、移动硬盘一个、u盘6、7个、我的身份证等等抢走,用我日常装衣服的大号拉杆箱,将这满满一箱子的东西拉到建设派出所。这是当晚在建设派出所我亲眼看到的。他们拿走这些我私人物品没有通知我。
11日早鞋子都不让我穿,光着脚强迫我们到医院体检。建设派出所一名长相黑黑的男性协警,因为我不配合体检多次对我拳打脚踢,他还装模作样假装搀扶我趁机偷偷用钳子一样的大手狠狠掐我的大臂内侧,疼痛难以形容,整个手臂伤痕累累。
下午,我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负责209监仓警察李彩芳因为我不配合拍照对我破口大骂,用力打我头、踢我腿,并且找来一帮男嫌犯帮凶。
10月11日我被劫持到哈尔滨解毒劳教所。当晚佳木斯建设派出所所长姜松柏等人将我抬到三楼攻坚大队一间空的房间。警察赵小雨欲对我无理搜身,居然要求我脱光衣服,我拒绝,不料,这时一个男警察推门而入,“怎么的,来的人都得检查。”这时警察师帅、赵小宇对我强行动手,教导员梁雪梅进来帮凶。
女警察刘莉从新将我安排在终日不见阳光最阴暗离门卫最近的一个房间,距离北窗台一米左右有一排铁栏杆,窗户和门玻璃是用报纸糊起来的,使原本就很窄小的房间变的更加阴森恐怖。我被单独封闭关押在这里,有一个被叫做包夹的劳教学员受命帮助警察监视限制我的一举一动。每天强制坐小凳十六、七个小时,不许坐床,不许随便走动,不许走近门旁,不许靠近窗子,警察、包夹随时吆喝,监控器跟踪盯梢,白天每分每秒泡在高分贝摇滚乐中从不停息,夜晚男女警察大声说话,嬉闹,通宵达旦。日日夜夜无法休息,时时刻刻身心受虐。头晕目眩,心脏痛。稍有不慎警察会突然冲进来大吼大叫。身心疲惫、精神高度紧张、心理重压让人透不过气来。在这里我被封闭迫害整整三个月,出现精神恍惚。警察却根本不把我们的生命当回事。
一次我出现严重心肌缺血症状,左心房剧痛,呼吸困难,警察路博雅对着我大喊道:“活该,装的!”医生李鹏不经查看,随声附和“没事。”走了。仅仅几分钟后我出现昏厥状态,劳教所不得不送我去医院抢救。当我被抢救过来听值班医生说:如果晚来10分钟就完了。
由于长期体罚坐小凳,导致我双腿出现严重水肿,于是我拒绝坐小凳而坐在床边,警察李彤进来立即制止,见我没动,便找来男警察王子峰。王直冲过来抓住我的肩膀用力一甩,同时骂了句:“惯的你!”我被摔了个趔趄,立刻心脏疾病复发。
劳教所发给我的都是带有明显霉斑的破旧被褥,发出的刺鼻霉味儿,晚上盖在身上,全身发痒。警察每天晚七点左右必来强制脱衣“安检”,我问你们天天如此到底为什么,警察路博雅回答说上边让的。我拒绝,警察路博雅、王海英就高喊:脱!脱!像电影中的恶棍一模一样。
不光脱衣搜身,还要把破被褥掀开、扯下被罩,掏出破棉絮,小小房间乌烟瘴气,霉味令人窒息,床上床下一片狼藉之后,警察扬长而去。尘埃落定之后,我的头发鼻孔、满身满脸,全是灰尘,霉味熏的眼睛痛,整个呼吸道都很难受。
劳教所还任意扣压我们的信件,我的家人朋友多次写信给我,我却连一封信都收不到。不仅如此,劳教所还随意扣留没收我们的衣物,家人给我送来的新的大衣和多件毛衣、衬衣裤,都被扣留一直没有给我。
三、被非法冤判七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深夜,为执行罗干亲自下令对全国法轮功学员地毯式大搜捕,南岔区610、国保大队、公安局、刑警队、民主派出所等出动警察有计划、有预谋的统一行动,十几个警察将我家团团围住,刘俊杰、王永坤等六、七名警察闯入我家非法抄家,顷刻间屋内被翻的一片狼藉。他们想要的什么也没拿到,强行带我走时欺骗丈夫说:“没什么事,找她谈谈。”女儿声嘶力竭的哭喊声他们全然不管。当晚南岔共绑架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他们把我带到刑警大队,一男警察施靖涛进屋不由分说飞起一脚踹在我的腿上,骂道:“×的想咋的?”问一句踹一脚,骂一句搧一个耳光。又把我带到刑警队大案要案室,警察宋大成和另一个警察把我锁在铁椅子上,那个警察手里拿着一个二寸宽二尺左右长的竹子板,咬着牙对我说“看没看见这是啥?不老实交代?”三天后,又拿出一张纸诱骗我,说:“你不说,人家早就都把你说出来了”。他们把我锁在铁椅子上刑讯逼供五天五夜。
四日二十七日我被劫持到南岔看守所,吃的是带有老鼠屎的馒头,喝的是带有苍蝇、蠓虫、黑泥底的菜汤。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小监仓内,晚上睡觉只能立肩一颠一倒。一个杨姓所长还故意刁难法轮功学员,便桶满了不许出去倒,在屋里臭气熏天,这是为达到不让上厕所的目的,有人曾被憋哭过。
七月某日,我因抗议看守所迫害同修,被看守所所长陈喜良及警察,强行戴上25公斤的脚镣,他们说这是看守所最重的脚镣。我两脚踝均被磨破出血。
八月某日,南岔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我拒绝穿囚服,5、6个男警察把我拉到监控器看不到的地方一起动手打我,强行给我套上囚服,手铐勒进肉里,鲜血直流。我拒绝去法庭,两个男警察直接就一个提手铐铁链、一个提脚镣铁链,使我身体悬空,身体重量完全在勒住手腕脚腕的镣铐上,本已被手铐勒进肉里流血的手腕,加上身体重量,如刀割一般,走过长长的院廊,将我塞进警车。
法院门前人山人海,警察头戴钢盔荷枪实弹,连同装甲车一起围成一个圆形场地,把人群隔在外面。我已被打的浑身是伤的我和另一个同修张桂兰戴着手铐脚镣,沉重的铁镣拖地哗啦作响,但是法轮大法好的呼喊声震天动地。人们沸腾了,许多人在流泪……
在法庭走廊,我的丈夫看到我戴着手铐和脚镣,又浑身是伤,血迹斑斑。丈夫哭了,他什么也说不出来,只心疼摸摸我的头。我们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处八—-三年不等,我被非法判刑七年。
由于迫害造成我们所有人身体状况都很差,南岔警方担心监狱拒收,在送往女子监狱之前先是把我们绑起来强行打点滴,不知是什么每天3、4瓶;后又由看守所杨姓所长,刘姓狱医,在劫持我们去女子监狱时,带上大量的黑木耳、猴头菇等等山珍贿赂狱方。2002年9月15日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我们九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哈尔滨市黑龙江女子监狱继续迫害。警车上除了我们9名女法轮功学员外,塞满了大包小包的山珍。
留着大背头的王狱长果然未经体检将我们收下。当我们要求体检,居然由这位王狱长夫人带队,将我们九人解往哈尔滨医大二院体检,并且强迫我们每个人拿出100元钱做体检费。王狱长夫人坐在车里哈哈笑着对杨所长说:“跟监狱来这套,那就陪她们玩儿呗!”体检当然无任何结果,我们九人被投监。
9月16日,我被带到狱侦科的一个审讯室,一个任姓女警察和另一个男警察逼我写保证书,放弃信仰。我不配合,女警察示意男警察打我,男警察没动,女警察语言下流:“咋的?你对她有意思啊?”
第三天,攻坚队长王雅利,郑杰逼我写“五书”。王亚丽问我:“你写不写?”我说“不写”。他们把我双手反铐在背后,强迫我蹲马步,王雅利首先过来搧我的耳光,接着又换郑杰搧我的耳光。她们又找来了狱侦科男警察肖林,提起他女监犯人没有不哆嗦的。肖林进来飞起一脚将我踹倒,接着用他带尖的皮鞋不管哪里在我身上猛踢猛踹,他们3人轮番对我施暴,从早八点一直到晚上九点多,几乎一整天都没停下。我的全身从头到脚鼻梁、两腮前胸后背、大腿小腿皮下淤血满,遍体鳞伤。晩上他们把我关进小号,锁在铁椅子上。
几天后我被送到号称“狼队”的第八迫害监区──暴力犯监区,这里关押着三百多杀人、抢劫等,被判无期、死缓的重刑犯人。法轮功学员有四十多人,每人被四、五个犯人包夹。我被三个杀人犯和一个杀人帮凶犯包夹,高分减刑刺激,致使他们对我在吃饭、喝水、睡觉、走路等等几乎所有方面都严格限制,不许和任何人说话,即便和其他法轮功见面相视一笑,也会招来一顿下流的辱骂。
大队长崔红梅不给法轮功学员铺位,让我们睡在两个犯人中间,更促使和方便犯人看管虐待我们。巨大的身心压力和无休无止的奴工,使我心力交瘁,每天早上睁眼之前都在恐惧:打骂这一天我该怎么熬。
到八监区不久,警察指使抢劫盗窃犯人王凤春在法轮功学员衣服上印犯字,我因为拒绝,除了身上现穿的,所有的衣服、裤子全部被收走烧掉,连换洗的衣裤都没有。进监狱本来就冤枉,又如此被虐待,所以我再也吃不下去饭。
2003年春,我因拒绝承认自己是犯人和所谓改造,被大队长张秀莉指使犯人王凤春将我的双手用细绳吊绑在二铺床头,张秀丽拿一根铁链带一串钥匙,抡圆了抽我的脸,我的脸上顿时出现道道血印。由于绳子又细又紧,很快我的双臂失去知觉,绳子勒进肉里,剪子都无法剪开。此后的十几天我被吊着站不让休息,我的双脚肿胀脱不下来鞋,脚腕水肿呈暗紫色比大腿还要粗,脚腕、脚背等处皮肤裂出许多小血口,双脚疼痛刺骨钻心,剧痛导致我数次神志不清,出现呕吐晕厥。王凤春诡秘的说:“满监区你是第一个不干活的,能轻易放过你吗?整死你。”
一天深夜,犯人王凤春冲着被吊着的我问:“你还干不干活?”我说:“法轮功没有罪,不需要改造。”气急败坏的王凤春疯了似的边骂边找来一根半截铁锹把,抡起来对准我的头劈头盖脸猛打。我双手被吊着,无处躲藏,任凭乱棒打来。许多犯人被吓的蒙上被子偷偷的哭,有的悲惨的放声大哭。十几天非人的酷刑折磨,令我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大队长张秀丽指使王凤春把我带到一个四面没有窗户的空屋子,她怎么折磨我谁也看不到也听不到,大队长张秀莉来了是检查我是否妥协了,警察许萌、黄靖来了是吩咐王凤春不许手软。我一共被吊22个日日夜夜,直至折磨我致左足粉碎性骨折、腰椎骨折。
2003年11月,我看到警察指使犯人将不愿做奴工的法轮功学员在地上拖,有的后背、臀部肉烂出血。这惨无人道的对待让我看不下去,我按响监控器准备找狱长谈,被警察张春华骗我到办公室,她边骂边指使犯人王凤春等将我双肩、两臂用细尼龙绳从后面紧紧捆住,王凤春在我身后猛踹我的腿弯,踹倒后,又将我双臂向上猛的抬起,撕心裂肺的疼痛,使我顿时汗湿全身,接着一阵拳打脚踢。张春华说:“扯这个干啥,我要是长你那小模样,我吃香的,我喝辣的,警察我都不当了。”
2003年冬,张春华带着一群如狼似虎的犯人冲进来,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小凳子。王凤春、赵艳、朴美娜等人,如狼入羊群,对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修炼人疯狂的施暴。张春华亲自指挥,她对两个犯人喊道:“卡她的腰!”因为张春华明知道我的腰骨折未愈,于是两个犯人扯住我的手脚将我提起来,再用力顿在地上,张春华又在旁边指挥,说:“对,往凳子上卡。”这两个犯人照他的吩咐将我提起来,再将我的腰患部对准凳子顿下去,再提起来再顿下去。我剧痛无法言表。
2003年12月,副大队长张春华带领一群犯人冲进监舍,对法轮功学员施暴。一阵疯狂毒打之后又用手铐把我们每两个人一组背靠背铐在一起,强制昼夜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三九寒冬,王凤春故意打开窗子,看见有闭眼的就拿牙签支眼睛,有张口背法的就把脏鞋垫塞进嘴里。这样的煎熬持续一个多月,冬天坐在水泥地上,犹如坐在冰块上一样。法轮功学员一直在被迫持续绝食。
2004年1月,警察许萌带领犯人桑小梅、赵艳华等给绝食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鼻饲。赵艳华等把我按倒在大椅子上,双手后背绕过宽大的椅背紧紧铐住,赵艳华又抓住我的头发向后拉,脖子正好卡在椅背的顶部,头向上仰,整个上身丝毫不能动。桑小梅用开口器撬开牙齿,把开口器开到最大,我听见我的颌骨喀喀作响,疼痛无法形容。桑子梅拿着大号的紫色橡胶管子插进我鼻孔,血几乎是喷出来的,血流如注,立刻染红了我的前胸襟,疼痛令我心在颤抖。赵艳华在一旁瞪圆了眼睛,呆住了,桑小梅犹豫一下,又继续插。
突然,我感到饲管插进气管里难过无比快要窒息,我想喊,嘴巴被开口器死死的撑着、喉咙像杀小鸡一样被迭起发不出任何声音;想摇头,头被揪住头发狠狠的按着丝毫动弹不得;我想挣扎双臂被紧紧的扣着。我的头血往上撞,眼珠在向外鼓,耳鼓轰鸣,心脏快要跳出来,死亡的恐惧袭上心头……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脚踏在了地上……
桑小梅似乎感到了什么,嘟囔一句:“好像插气管里了。”她一把扯出饲管,我终于缓上来一口气……苍天在上!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是这样残暴灌食被迫害致死,如果不是我的脚还能够动一点点,也许我早已不在人世了。这一切,警察许萌就在旁边监督着,整个迫害过程她未发一言制止。饲鼻之后,他们看到我满身满脸是血,却仍然不打开背铐、不取下开口器。我被开口器撑着,双手铐在背后,蹒跚步履,力竭,最后倒在地上。我感到生命如一缕游丝,随时都可以死去。警察却从未过问,似有恃无恐。此期间的三十多个日日夜夜一直不让上床睡觉,此时正值三九天。
2004年8月2日至12月4日,因拒绝点名、报数、穿囚服,我和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反铐双手,日夜坐、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我们被迫绝食抗议。有一次我拒绝灌食,被警察指使犯人将我拽到地上,那个长得像男人一样的犯人朴美娜扑过来抓住我的头发在不给铺被褥的铁床上撞,接着用力死死的将我的头按在铁床帮上,床帮的角铁正硌在我的后脑磕处,头骨如粉碎一般疼痛。再稍有反抗,别的犯人又拳打脚踢。由本监区犯人宋丽波操作鼻饲。宋丽波完全不懂医术,唯一可利用的就是她手狠,听警察的话。她手拿紫红色橡胶管一边狠命的插,一边骂:“插死你,插死你。”而且是插完了上一个人,拔出来紧接着插下一个人,不消毒,甚至连不在冷水里洗一下,常常是连脓带血合著流食沾满,就插入另一个人的鼻孔。当我指责她太过分,宋竟破口大骂:“怕脏就别××绝食”。
白天被双手背铐,铐在床脚坐在水泥地上,晩上仍然双手背铐铐在床脚睡在水泥地上,夏天有虫子往身上爬;冬天冻的睡不着,冰冷的水泥地致使身体全身疼痛,双臂剧痛,好像长在后面,连想一下此前在前面的感觉都是一种幸福。连续整整124天!由于冬天长期住在冰冷水泥地上,我一再出现便血,全身浮肿,脸肿的和鼻子一样高。戴背铐导致我双臂剧痛致残,整天处于疼痛,不听使唤的状态,至今两只胳膊都不堪重负。
在这期间我被警察指使包夹犯人胥顺梅吊铐在二层铺床头。被杀人犯死缓犯人李铁力双手一上一下反铐“大背剑”,又挂在二铺床栏上,我脚尖着地,手铐深深铐进肉里,双臂抻拉撕心裂肺般疼痛,汗水打湿地面一大片。大队长郑杰指使犯人赵艳华又将我反铐吊绑在二铺梯子上,直到我昏厥。
女子监狱第八监区还不许我家人探望。有一次我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去探望我,警察肖鲁健谎称我不愿意见父亲。我的父亲伤心的流着泪走了。
女监还不许我们去超市,买生活必需品要犯人代购,犯人常常借此偷刷我的存储卡,一个叫顾文娟的诈骗犯人刷了我几百元钱。
还有,在女子监狱七年间,经常被莫名其妙的体检,一管子一管子(注射器)的抽血,现在明白了,也许为活摘器官做准备。
如今我被开除公职,无收入、无住房,生活无着落。
四、家人备受伤害
十几年来,我的家人也同样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巨大身心伤害。
为了执行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政策,1999年11月,南岔区公安局大造声势,召集各单位、部门代表以及百姓群众,在南岔区礼堂对我们四名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公审。南岔区公安局政保科长张和林等强迫我们4人站在礼堂台上,宣布所谓罪名,并拍照、录像。南岔本地电视台及伊春市电视台不断滚动播放,整个家乡父老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妇孺皆知。我的家人既要承受生离亲人的切肤之痛,又要承受这欺世的不白之冤。我父亲8次因脑血栓住医院,生活难以自理;母亲肺结核、肾炎、神经衰弱,常年依靠安眠药才能入睡;丈夫因承受不住压力而远走他乡。
我年幼的女儿更是备受摧残:
由于警察一次次骚扰、抓走妈妈,我年仅8岁的小小女儿,由于过度惊吓、忧虑,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胃病。在学校,一些被谎言迷惑的无知孩子们,常常追打骂女儿:“你妈是大坏蛋……”老师也冷眼相待。女儿的书包被夺下扔进泥坑,新买的格尺被抢走掰断……雨天回家一身泥,晴天回家一脸泪。一日日,一年年,女儿变的孤僻、忧郁、自闭。
女儿曾经在全国绘画比赛中获二等奖,钢琴弹的很好,歌唱的也好。由于母亲被迫害,一切都与她无缘。失去母爱,歧视、冷眼,真是雪上加霜。小小女儿再也承受不住打击,终于有一天,悄悄服下大量的安眠药,姥姥发现时孩子已经昏迷送进医院抢救。无限悲痛的老人在外孙女脱离危险后,自己却病倒住进医院。这些年我的家人就是在这种反反复复的凄凄苦苦中,度日如年。
十几年了,女儿从仅仅8岁开始,就在亲戚间辗转,舅舅家,姥姥家、奶奶家,还曾在同学家,由同学的妈妈抚养近三年。初中刚刚毕业由于我的又一次被迫害而永远失去读书的时机。眼睁睁看着同龄孩子进出学堂,而自己却曾为了有口饭吃,不得不做小工。直到目前二十几岁如花似玉的亭亭少女,却因文化有限找不到职业。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连个人生存都成问题。曾经品学兼优、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市重点高中重点班、无限渴望学习的好学生,却因妈妈修真、善、忍做好人被迫害,失去深造的机会,耽误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十二年的非法劳教和冤狱,让我承受到了作为人来讲难以承受的生理和精神极限,以至于超出人言所能描述的范围。每次回忆起来,那痛苦的经历,如梦魇般挥之不去。那恐怖的场面、生不如死的酷刑折磨,至今都让我不寒而栗。而这一切仅仅因为我信仰真善忍,仅仅因为我愿意做一个好人,我便受尽了长达十一年的肆无忌惮的、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如今我人虽走出魔窟,“经济上截断”使我生活陷入窘困,生存成问题,同时又处在随时被骚扰、被绑架的危险之中。因为在迫害环境下,我的人身自由安全没有任何保障,2014年4月23日,民主社区主任普影借由骗我去社区,她叫来了民主派出所警察,又叫区610办公室书记,如果不是我母亲在社区门外使我走脱,我也许像其他同修一样被送去洗脑班了。面对不堪重负疾病缠身的近80岁的老人;面对我无职无业又待嫁被毁掉大好青春的女儿,我不仅没有经济能力为我的家人做我应该做的,反而要我年迈多病的父母和不能自立的女儿从牙缝里挤出我的部分钱来负担我的生活。这一切都是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政策一手造成的。在这里我要为我、为我的家人、为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控告恶首江泽民。
我和我一家人的苦难遭遇,只是千千万万无数个法轮功学员家庭遭遇的冰山一角,江泽民十几年来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难书,必须彻底清算。
我要求被告罪人江泽民依法审判,绳之于法,给予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