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01日讯】加州州长布朗于九月下旬签署通过了众议员加西亚(Cristina Garcia)提议的一项提案,新法规定2岁以下孩子必须被安置在面朝后的车座上,除非孩子身高已超过40英寸或重量已超过40磅才可以豁免。
目前,加州规定一岁以下的孩子必须坐面朝后的车座。
而在汽车事故中,面朝前坐的孩子很可能会伤及脊柱,甚至被扭断脖子。但许多孩子喜欢看到车内的家人,故喜欢面朝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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