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13日讯】据明慧网报导,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天津市大港油田一中高中教师贾文广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了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贾文广女士说:“十六年来,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提起刑事诉讼。”
贾文广,女,四十一岁,高中物理教师,一九九八年七月参加工作,原是天津大港油田实验中学物理教师,在二零零零年非法劳教回来后,被调入油田一中。她在控告书中说:“我起诉江泽民并非出于个人积怨,他发动的这场迫害,劳民伤财,利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利用媒体的谎言和天安门自焚、一千四百例等毒害了全国乃至世界无辜的人民,把广大世人推到罪恶危险的边缘,在镇压中用利益胁迫所有的公检法、政府部门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等于把这些人都拉入了地狱。江泽民是祸国殃民的元凶罪人,起诉江泽民也希望警醒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反省自己,赎回罪错,才有未来。”
法轮大法开解了心中的谜团
修炼前,我身体有心脏间歇、心律不齐,胸闷气短、血压低头晕,常崴脚或出现外伤等,而我最初开始修炼法轮功却不是为了治病。一九九八年春天,第一次听人提到法轮功及书中讲的失与得的道理时,心里许多郁结想不开的问题一下子解开了,心像开了两扇门一样敞亮,七月三十日,我正式走入法轮功修炼,法轮功的法理让我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真、善、忍”成了我生命的信念与追求,而且身体的病症神奇般全没了,内心无比的喜悦与踏实,工作中也能时刻按真善忍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进步成长很快,我和全家人都特别幸福。
所以,到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天津教育学院事件后,听说天津公安抓人,还要把法轮功如何如何,六月,单位领导开始找我谈话,叫我交大法书劝退施压,我觉得这么好的功法,怎么能这样说不让炼就不炼了呢。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暑假放假在家,早晨集体炼功时遭警察骚扰。很快单位书记陈国良说让我带学生参加市运动会,被带回单位,让团支书看着我,暑假假期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给我施压叫我放弃信仰。
江泽民出于妒嫉,凭借他的权力非要镇压法轮功,还定成×教,六月十日成立专门的610办公室。无端的打压迫害,使我心里像灌了铅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无一害,我想国家一定是弄错了,是不了解真实的情况,我是法轮功的受益者和见证者,我必须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出于对国家政府的信任,我决定上访。
下面就是我十多年来遭受的迫害:
1、上访遭迫害的过程──非法拘禁、人格侮辱,毒打威胁、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我去北京上访,在林业大学附近走路时,被便衣非法搜包,有大法的书就被抓、被押到当地派出所,后被送到昌平看守所,强令当众脱光衣服搜身,遭拒时被辱骂殴打。随时能看到上访的学员遭警察邪恶辱骂与疯狂的毒打,我与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强令在烈日下暴晒罚站。
一天后,我被单位与警察接回天津,先带到天津大港油田教育处,喝的醉醺醺的警察晚上非法提审,拿电棍威胁,带回单位在学校办公室里,遭到一位才二十多岁年轻的女警打耳光,因我不放弃信仰修炼,几天后又被单位送进大港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五十多天,我不写“不炼功的保证”,于十一月二日,我被关进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期间遭罚站,人格侮辱、磨铺地的砖头,手铐铐床,冬天零度以下低温强制用手和冰水攥煤球,超强度长时间强体力奴役,常深夜十二点多让睡,有时要干到凌晨两点多,四点又被叫起干活,中午不让洗手,五分钟吃饭,强制洗脑,逼迫写所谓的“三书”,开批斗会、揭批会,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极度虚弱,低压为零(当时医生量过三次觉得奇怪,说出了声,才知道的,病历都警察拿着不给我们看),走不了路,瘦的皮包骨头,接见时体重轻的被人背着跑。家人同事接见时,看到我当时的样子,都伤心的掉泪。
2、警察协同单位的迫害──非法拘禁、非法抄家、非法没收个人财产、折磨灌食、非法劳教、停发工资,单方开除公职
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我在学校开大会时,被便衣强行带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警察与单位主任吕希稳非法闯入校外我的住处抄家,非法没收大法书、手提电脑、打印机等,随身带的包里的几百元钱也被警察(港东派出所的李从阳、高卫)拿走不知去向(其中有四百是帮朋友带捎的份礼钱,后来问警察,警察支吾无语),家人找了我四天,到单位找人,单位竟说不知道搪塞,最后被家人逼急了,才告知去派出所找,七月二十三号家人才看到我被拘留的通知单(有复印件)。
我出于唤醒那些麻木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在看守所绝食,却遭鼻饲灌浓盐水玉米糊,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又被送进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遭长时间罚坐、人身威胁、十几个警察拖拽掐脖子,关小号二十多天。大队长刘小红指使小队长郝蕾给我捏造黑材料妄图加期半年未果,她们权限最多加两个月,结果给我加了两个月,强制洗脑“转化”写“三书”,到我被释放前,板桥女子劳教队依然是长期长时间强迫干奴工(大多都是出口产品)。
二零零六年七月暑假期间,我刚从劳教队出来不长时间,身体还十分虚弱,单位突然通知我去单位(后来有主任说明就是要再次看着我,限制人身自由),遭拒后,单位威胁说我旷工要开除,正式开学,我到学校报到,单位要我写检查,在全校大会上念,并要给我处分,我说我可以按我的真实情况写,书记说不行,得按单位的意思写,私下不让我教课,安排我打扫卫生(但书记从来没跟我说过工作安排的事)。
我多次找书记校长与教育处书记处长说明情况,教育处书记陈国梁不听,还造谣说我假期逃跑,安排工作不干,白拿工资,事实是到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教育处单方开除我公职(大港区海滨教育中心文件港宾教发【2007】26号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印发)期间没发过我一分钱,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我被迫失业。
3、非法判刑,关押五年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我路过靖江桥给一大娘讲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时,遇到一便衣警察,他假意让我跟他讲真相,却电话叫来一辆汽车,下来三、四个警察,不由分说把我塞进汽车送进大江路派出所,后送进河北区看守所。我遭非法起诉,非法判刑五年(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北刑初字第95号,审判长是李金柱)。我要求写上诉状,被看守警察(刘睿)告知写也白写,没人看的,我坚持要写却被严格控制纸笔及书写时间,导致上诉状没写完,上诉被维持原判(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一中刑终字第173号,审判长是杨雪梅)。
看守所、监狱都强行给法轮功学员抽血体检(在监狱,刑事犯是不做抽血体检的),却从没告知过我结果。当我揭露有活体摘取器官,无法接受这种可能的残忍罪恶时,狱警杜燕说,无法接受你也得接受。狱警刘旻、乔卓非为了让我“转化”对我实施熬鹰(即长时间不准睡觉)、指使放纵包夹吸毒犯张荣等辱骂、人身威胁精神摧残,不让正常洗漱大小便、长时间罚站体罚、连坐挑起犯人仇恨、强制洗脑听、看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光盘、内部污蔑大法的书籍材料等,强迫写三书、扣押没收家信、超时间强制奴工等。在监狱被关押期间我曾被迫害的晕倒过两次,左手手腕肿的老高,疼的手指曾一度打弯都困难,但最让人难以忍受的还是精神的摧残与痛苦,我曾感到生不如死的煎熬、想到过死,可想起法轮功中讲的“自杀是有罪的”时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以上事实说明,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被告江泽民,虽然江泽民操控的“610办公室”人员、司法机关等人员的行为已严重触犯《宪法》和《刑法》,但他们的违法行为是在江泽民一手指挥下造成的,他们也是受害者,所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对我犯罪如下: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抢劫罪、盗窃罪、绑架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强迫劳动罪、滥用职权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等多项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