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洛阳书记案罕见要重审 涉前政治局2常委

【新唐人2015年2月27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近日,五年前被判死缓的原中共河南省洛阳市委书记、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的再审申诉,获得了山东省高院的受理。大陆《财新网》随后刊发长文,详述孙善武案前因后果及个中密辛。中共前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亲属,以及周永康均被举报涉案。外媒认为,孙的入狱和中共高层权贵的敛财直接相关,此案获得再审立案,应和习、王反腐运动的升级直接相关。

近日,孙善武的再审申诉被山东省高院受理。

2月26日,《财新网》发表一篇题为《刘宇萍为父申诉路》的长文,起底了五年前孙善武疑遭中共高层权贵亲属报复而被判死缓案的来龙去脉。据报导,孙善武的女儿刘宇萍认为,她父亲及其他家人之所以被人以“莫须有”的罪行判刑入狱,是孙善武卷入了富川钼矿的纠纷,得罪了权贵而遭报复的结果。

权贵内斗:孙善武卷入富川钼矿纠纷

富川钼矿是位于河南栾川县的世界级的特大型钼矿。这个据称为亚洲排名第一的钼矿,总储量为72万吨,占栾川县高品位钼金属储量的1/3,2006年9月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的一份评估报告,这片方圆1.2平方公里的矿区被估价为28.9亿元。而钼矿提炼出的钼精粉是一种耐高温稀有金属,可广泛应用于军事和航天工业。

2003年,栾川县当局对控制该钼矿主要矿区的县属企业进行改制,将其低价转让给钼铁贸易商人滕尚福为法人代表的徐州环宇公司与栾川当地企业共同成立的富川公司。其中滕尚福的环宇公司占90%的股份。

当时,当地其他参与竞标的商人认为,此次转让是栾川县政府暗箱操作,存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只有地上的固定资产作价转让,地下采矿权并没有作价,且招投标程序违法,滕尚福出价甚低却获得高额矿山资产,遂向洛阳市当局举报。

2004年初,洛阳市派出联合调查组,对钼都公司改制和富川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时任中共河南省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孙善武等认为,钼都公司改制确实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已涉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并要求公安机关对富川公司“涉嫌偷税和虚假注册的问题”进行调查,查封了该公司的账薄、凭证等材料,对其财务总监实施拘留措施。富川公司不服,此后与洛阳市当局开始了长达一年的纠纷。

报导称,在此期间,富川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找到多个关系提升自己的博弈能力,并向河南省有关部门反映洛阳市政府部门“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

此后,孙善武曾写信向中共中央巡视组反映栾川“富川钼矿”的有关问题,信中举报,2005年2月栾川县工商局于撤消了富川公司后,滕尚富在北京找到靠山罗刚,当时就有消息称“富川回来继续经营后,罗刚将在富川公司占有相当比例股份并出任董事长。”5月上旬,徐州环宇公司副总经理高霁阳在富川公司召集中层官员会时还声称“罗刚已经拿到中央领导批示”。

信中写道:“正当市委、市政府着手积极解决此事的过程中,我们先后接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周永康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常务副书记何勇作出的批示。批示的核心是要求为境外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几经波折,2005年8月10日,在当时的河南省政法委书记亲自“到场协调和见证”下,洛阳市政府与富川公司的代表罗刚、滕道春签署和解协议,以富川公司出价1.06亿元取得采矿权,并出让8%的税后利润给地方当局。

孙善武的女儿刘宇萍2014年5月10日曾在腾讯微博上发贴,实名举报周永康、罗刚、藤尚福鲸吞国有资产,文中披露,洛阳市公安局经侦队查封富川公司的账务,宣布合同无效后,藤尚富不甘心到手的几十亿的财富化为泡影,扬言要摆平洛阳和孙善武,在北京找到了靠山——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的哥哥罗刚。藤尚富变更香港保利公司为富川钼矿的控股公司,增加罗刚为香港保利公司董事,将香港保利公司30%股份给了罗刚。

2006年,藤氏父子把富川钼矿45%的股份以6个多亿的价格转让给首钢控股,2009年前后,洛阳市当局又以总价25亿从首钢控股、富川钼矿手中回购钼矿。就这样,通过商人出资,权贵运作,周永康等首长批示施压,由最初出资几千万收购国资,最终罗刚、藤氏父子等人把国家的25亿元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孙善武被查全家入狱

2006年10月,孙善武被调往郑州转任中共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后,有关部门对其展开调查,其家人也遭到监视;2007年12月29日,孙善武在省政协会议上被带走;2008年9月立案检查;2010年2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孙善武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为由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孙善武的妻子、儿子、女儿和女婿,也分别被判处4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孙善武自被关押进秦城监狱后就一直在写申诉材料,为自己鸣冤叫屈。

据《财新网》报导,2007年底孙善武及其妻子刘线珍被带走时,他的女儿刘宇萍因为已怀孕7个月被执行监视居住。

2011年,刘宇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之前看守所关押时间抵押刑期,被送往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

刘宇萍2013年5月出狱后开始申诉。

据报导,经过多年的努力,2014年8月,秦城监狱告知孙善武及其家人,山东省高院已收到了孙善武案的再审申诉材料。

去年11月11日,孙善武向最高检察院驻秦城监狱检察室上交了21页的补充申请材料。十天后,最高检驻秦城监狱检察室将材料寄给了山东省高院。

《法广》日前在相关报导中表示,像孙善武这类高官的贪腐案件通过申诉渠道获得重审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孙的入狱和高层的敛财直接相关,而此番获得再审立案,被认为和中共高层的反腐运动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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