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月25日讯】近日,大陆著名投资者王功权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被当局撤回刑事起诉。此前,王功权因积极参与公民运动于2013年9月13日被刑拘,这一案件被视为中共对商界介入维权运动的严厉警告。
据大陆媒体报导,1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21日对王功权“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作出裁定,撤回刑事起诉。1月23日,王功权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其认证微博上表示,王功权“无罪已经定论,还其清白”。
据了解,王功权是吉林公主岭市人,IDG创业投资基金高级合伙人、鼎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及创始人。曾热心参与公益事业,与许志永同为中国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发起人之一。
2013年9月13日,王功权被中共当局官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拘押,一个月之后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下旬,中共当局开庭审理许志永等人的案件,并蓄意于1月22日宣布对王功权取保候审,并大肆宣传王已“认罪”。
当时,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称,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任“新公民运动”被庭审七人之中赵常青律师的张雪忠律师曾看过王功权的亲笔供词。
王功权被取保候审后,张雪忠曾在微博上说,自己“认真看过王功权先生的亲笔供词”。,王功权“其中确有一些悔罪认错的表述,但他并未出卖或陷害任何人;实际上,从他所坦承的事实可以看出,他一直是一个真诚、善良且充满公共情怀的人。”,张雪忠希望,公众“不要被当局的宣传所误导”。
北京知名维权人士胡佳当时也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电话采访时表示,王功权所谓“认罪”,是中共当局威逼和高压的结果。胡佳他说:“中国政府最善于迫使政治犯写悔过书之类的东西,让他们现身说法更是中国政府惯用伎俩。然而,在没有司法独立和公正的中国,当局会用新的司法之外的种种手段,要挟和威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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