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月25日訊】近日,大陸著名投資者王功權被控「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被當局撤回刑事起訴。此前,王功權因積极參与公民運動於2013年9月13日被刑拘,這一案件被視為中共對商界介入維權運動的嚴厲警告。
據大陸媒體報導,1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21日對王功權「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作出裁定,撤回刑事起訴。1月23日,王功權的辯護律師陳有西在其認證微博上表示,王功權「無罪已經定論,還其清白」。
據了解,王功權是吉林公主嶺市人,IDG創業投資基金高級合伙人、鼎暉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人及創始人。曾熱心參与公益事業,與許志永同為中國新公民運動的主要發起人之一。
2013年9月13日,王功權被中共當局官方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拘押,一個月之後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下旬,中共當局開庭審理許志永等人的案件,並蓄意於1月22日宣布對王功權取保候審,並大肆宣傳王已「認罪」。
當時,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稱,原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現任「新公民運動」被庭審七人之中趙常青律師的張雪忠律師曾看過王功權的親筆供詞。
王功權被取保候審後,張雪忠曾在微博上說,自己「認真看過王功權先生的親筆供詞」。,王功權「其中確有一些悔罪認錯的表述,但他並未出賣或陷害任何人;實際上,從他所坦承的事實可以看出,他一直是一個真誠、善良且充滿公共情懷的人。」,張雪忠希望,公眾「不要被當局的宣傳所誤導」。
北京知名維權人士胡佳當時也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電話採訪時表示,王功權所謂「認罪」,是中共當局威逼和高壓的結果。胡佳他說:「中國政府最善於迫使政治犯寫悔過書之類的東西,讓他們現身說法更是中國政府慣用伎倆。然而,在沒有司法獨立和公正的中國,當局會用新的司法之外的種種手段,要挾和威逼當事人。」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5/01/25/a1171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