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月9日讯】(新唐人记者顾星音综合报导)1月8日,复旦投毒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加害人林森浩于去年2月被判死刑后,中国地区死刑的存废问题曾引起社会关注。而此次二审结果宣判维持原判后,网络对此结果也各持所见。
2013年4月,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突然死亡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其死因被认为是由林森浩在黄洋饮用的水中投入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烟硝胺所致,而林森浩也承认曾在寝室饮水机内投入此毒。他自述行案动机为愚人节想要与黄洋开个“玩笑”,但也有另一种说法称林黄二人平日里就有摩擦,关系并不好,林因此怀恨在心,起了杀意。
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投毒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同年5月,林森浩所就学的复旦大学177名学生曾签署请求信上交法院请求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死者父亲表示无法接受该信件内容,并认为林森浩“绝不可原谅”。
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上诉案进行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定需经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陆媒描述,林森浩父亲听到宣判后跌落椅子里,趴在那里,完全无法动弹。宣判声落下,黄父母情绪失控,痛哭不止。
林森浩投毒案自发生起就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网络上对如何判决林森浩一直存有争议。一方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林森浩是罪有应得;而另一方则认为,死者已矣,黄父要用另一条命来血债血偿未必见得是最好的方法,应该给林森浩一个改过的机会,毕竟这个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也有很大影响,不能把责任全都推到某一个人身上。
林森浩投毒案爆发以来,对该事件的种种报导也衍生出更深层的社会争议。
2013年4月18日,陆媒报导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研究生‘投毒’的案情披露之后,媒体的介入可谓势不可挡。”有法律专家表示,“一些媒体擅自公布尚未定罪的嫌疑人姓名、身份,大量报导投毒案有毒物质为何、来源如何及投毒过程细节,丧失了作为媒体最基本的准则”,并认为这些媒体记者已经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在该事件中,一些大陆媒体报导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此外,参与推动复旦学生提交联名信的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表示,他们的用意不仅在于林森浩的生死,更是希望通过此次事件促进中国人权,推动中国大陆死刑的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