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共当局公布的口径,周永康犯下了六大罪状,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当局称,调查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可见周永康实属罪行累累罪大恶极。
不过,我以为上述内容远不是周永康犯下的最大罪行,他最大的罪行既不是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也不是什么“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泄露国家机密”,甚至不是被当局刻意掩盖的政变罪,而是在其掌控政法委系统十多年期间,为了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非法利益,以“维稳”为名,肆无忌惮的践踏破坏法制、血腥镇压民众。这,恐怕才是周永康犯下的最大罪行吧?
众所周知,周永康在1999年~2002年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从上任开始,便一直极力推动并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其任职期间,四川成为当时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讨得了江泽民的欢心。通过时任中共组织部长曾庆红的运作,没有半点政法经验的他从地方迈入中央,进入政法系统。2002年~2007年,周任职中共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武警部队第一政委。2007年中共“十六大”上,江泽民又选中周永康接替罗干成为政治局常委,执掌政法委大权。可见,周永康是继罗干之后江泽民一手提拔的心腹和安插在中共高层的代理人。
爬上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的高位,成为权势遮天的“维稳沙皇”后,周永康更加卖力的为江泽民效命,不但继续制造冤假错案,日甚一日的压迫普通民众,而且变本加厉的打压不断高涨的民间维权运动和各种异议人士,一如既往的残酷迫害法轮功,甚至犯下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滔天罪行。在他的操控下,中共政法系统为非作歹,无法无天,完全演变成了国家形态的黑社会,也可以说是合法的黑社会。其动用的“维稳”费用更是逐年增加。2012年“维稳”经费甚至达到7,018亿元人民币,超过了一年6,703亿元的军费开支。如果说周永康时代之前的中国就是一个警察国家和大监狱,那么周永康时代的中国无疑变成了一个更加赤裸裸的警察国家和更加名副其实的大监狱。而周永康本人则是统管整个中国的警察局长和监狱长。
然而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如今,周永康已经被移交司法并被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无情审判。不管法庭将判他何种罪名,践踏破坏法制、残酷镇压民众的周永康都将被永久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