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共當局公佈的口徑,周永康犯下了六大罪狀,即「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洩露「黨和國家機密」;「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當局稱,調查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可見周永康實屬罪行累累罪大惡極。
不過,我以為上述內容遠不是周永康犯下的最大罪行,他最大的罪行既不是貪污受賄腐化墮落,也不是什麼「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洩露國家機密」,甚至不是被當局刻意掩蓋的政變罪,而是在其掌控政法委系統十多年期間,為了維護既得利益集團的非法利益,以「維穩」為名,肆無忌憚的踐踏破壞法制、血腥鎮壓民眾。這,恐怕才是周永康犯下的最大罪行吧?
眾所周知,周永康在1999年~2002年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從上任開始,便一直極力推動並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任職期間,四川成為當時全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人數最多的省份之一。周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討得了江澤民的歡心。通過時任中共組織部長曾慶紅的運作,沒有半點政法經驗的他從地方邁入中央,進入政法系統。2002年~2007年,周任職中共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黨委書記、武警部隊第一政委。2007年中共「十六大」上,江澤民又選中周永康接替羅幹成為政治局常委,執掌政法委大權。可見,周永康是繼羅幹之後江澤民一手提拔的心腹和安插在中共高層的代理人。
爬上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的高位,成為權勢遮天的「維穩沙皇」後,周永康更加賣力的為江澤民效命,不但繼續製造冤假錯案,日甚一日的壓迫普通民眾,而且變本加厲的打壓不斷高漲的民間維權運動和各種異議人士,一如既往的殘酷迫害法輪功,甚至犯下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滔天罪行。在他的操控下,中共政法系統為非作歹,無法無天,完全演變成了國家形態的黑社會,也可以說是合法的黑社會。其動用的「維穩」費用更是逐年增加。2012年「維穩」經費甚至達到7,018億元人民幣,超過了一年6,703億元的軍費開支。如果說周永康時代之前的中國就是一個警察國家和大監獄,那麼周永康時代的中國無疑變成了一個更加赤裸裸的警察國家和更加名副其實的大監獄。而周永康本人則是統管整個中國的警察局長和監獄長。
然而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如今,周永康已經被移交司法並被逮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無情審判。不管法庭將判他何種罪名,踐踏破壞法制、殘酷鎮壓民眾的周永康都將被永久的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