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列周永康四大罪 江泽民制造制度之恶

【新唐人2014年11月25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中国体制内自由派刊物《炎黄春秋》杂志在今年的第11期发表了一篇题为《周永康案的反思与建言》的文章,罗列了周永康主管政法10年期间的所作所为导致大陆“法治建设”遇到很大阻力的四大罪状;斥责周永康与薄熙来“互为表里,恣意黑打和迫害律师,严重践踏法治”,周还全力支持薄熙来以文革手法对重庆警界原班人马“大换血”、“全锅端”;呼吁北京当局要剖析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对体制方面的弊端予以“革除”,否则,“中国的法治建设就没有希望”。

法学教授痛斥周永康使中国法治建设大倒退

这篇署名为法学教授崔敏的文章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了周永康主管政法10年,导致中国法治建设出现大倒退的罪恶。

1.思想作风溃散,大轰大嗡导致虚报浮夸成风

文章表示,在周永康主政时期,出台了许多“硬性指标”作为考察警察的依据,尤其是不顾客观条件盲目追求破案率,要求“命案必破”,导致有些地方为“达标”而造假或瞒报,造成不少隐案、黑案;而法院系统盲目追求调解率、结案率和息诉率,以致许多地方说假话成风,瞒上欺下,报喜不报忧成为常态。

文章认为,当年公安系统对王立军大肆吹捧、不断贴金,不许有任何批评,以致纵容王立军长期作虐,最后酿成“大英雄”叛逃。这出闹剧足以说明周永康主政期间公安系统的溃散达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2.大批政法干警贪腐落马,成为犯罪高发的重灾区

文章表示,从媒体陆续披露的情况来看,周的问题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巨额贪腐,二是滥用职权,三是结党营私。周作为主管全国政法工作的首脑,上梁不正下梁歪,导致在过去10多年间,政法、公安系统中大批官员落马,周永康治下的政法系统已成为犯罪高发的重灾区。

文章以身为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与薄谷开来共谋杀人,并在薄谷开来杀人后指派部下为其掩盖、焚尸灭迹为例,分析称,政法部门出现腐败现象往往会“涉黑”,以致警匪勾结、官匪一家,在执法过程中使用黑道手段,这种腐败就危害更烈。

3.冤假错案频发,急挫执法的公信力

文章称,周永康主管政法工作10年,正是冤假错案频发的10年。湖北省佘祥林“杀妻”案、湖南省滕兴善“杀人”案、山西省岳兔元“杀人”案,河南省赵作海“杀人”冤案,这些奇冤假案,竟然都是以“亡者归来”的方式“闪亮登场”,这些冤案、假案都是刑讯逼供的产物和政法委“协调”的结果。这说明,司法不能独立,很可能酿成难以想象的人间惨剧”。而这些冤假案所产生的冲击波迅速扩散,使司法公信力急剧受挫。

4.与薄熙来互为表里,恣意黑打和迫害律师,严重践踏法治

文章揭露,薄熙来在主政重庆期间,特意把号称“打黑英雄”的王立军调到重庆,委以重任,铁腕治渝,在重庆掀起“打黑”狂潮,以批量化方式批捕、起诉和审判;公检法三机关不分彼此联合办案;嫌疑人一旦被拘捕,就以“保密”为由用编号取代姓名,不送入看守所另找地方关押,既不通知家属也不许律师会见;在这种完全封闭的环境中,刑讯逼供势所必然;同时又限制辩护和惩治律师,要求律师所谓“顾大局”等,实质等于要律师放弃职守,甚至对辩护律师治罪;此外,以“大换血”方式对重庆警界原班人马“全锅端”,几乎就是文革时“夺权”的重演,造成人人自危的恐怖局面。

文章指称,薄熙来这种不受法律约束的“打黑”已成“黑打”,公权滥用,为所欲为,形成对公众安全的最大威胁。然而,周永康却对薄熙来这一套公然违法的做法全力支持,使薄熙来“毫无顾忌地恣意妄为”,“以致酿成更为严重的恶果”。

文章表示,周永康主管政法工作10年,树起了个人的绝对权威,然而在他的治下,宪法与法律的权威却不见了踪影。尽管周在口头上也常常标榜‘严格依法办案’,但那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幌子。在周永康及薄熙来的眼里,根本没有宪法和法律,只有一人说了算的‘王法’”。

最后,文章呼吁北京当局权衡利弊,抓住“周老虎入笼”提供的难得机遇,撤销没有宪法依据的政法委

政法委权力的畸形膨胀是江泽民制造的制度之恶

今年9月2日,自由亚洲电台发表了题为《江泽民制造的制度之恶令体制内人士忍无可忍》的署名评论文章,该文表示,中共中央政法系统的地位坐大,权力恶性膨胀,是从江泽民退位之前,一手安排罗干以中央政法委书记职务成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专职常委”之后开始的。

文章披露,罗干担任政法委书记之前曾以国务院秘书长身份兼任任建新手下的政法委副书记,而罗干接替政法委书记后,竟然一干就是十年两个整届,成了中共政法委自成立至今专职主掌该机构历史最长的一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江泽民向胡锦涛交班时,江泽民为了有效挚肘胡锦涛,决定将政治局常委会的编制从七人增至九人,罗干自此以政治局常委身份专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并进入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整个机构自然也水涨船高,成为和中央书记处、中纪委平起平坐的正国级机构。

从罗干进入政治局常委会之后的十年,成为中共中央政法委权力和许可权恶性膨胀的十年,身为总书记的胡锦涛在欲左右公检法时,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身兼政法委书记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于所谓的“党内分工”。更荒唐的是,接下来的这两届政法委的副书记都是公安部长,形成了公安部长有权命令和指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荒唐局面。从那以后的地方各级政法委一把手也都是由同级公安厅、局长出任,党内身份当然是同级党委常委。

当时有陆媒报导称,中共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曾在两会上对中共现行的司法体制提出质疑称,政法委书记往往都身兼公安局局长,公安局本来是检察院的监督对象,但被监督者成为监督者的领导,这是体制的症结。吴晓灵指出,这种党政关系的扭曲和错位,影响了司法公正。

海外媒体对周永康的罪恶曾做了大量的揭露与批评。其中,周永康掌控中央政法委期间与薄熙来相互勾结,在江泽民、曾庆红的支持下,谋划发动政变夺权中共最高权位的内情,以及他们极其邪恶的主导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做移植的罪恶,至今仍被中共当局掩盖和回避。海外有舆论称,不清算这帮灭绝人性之徒的反人类罪恶,北京当局的所谓依法治国,就只不过是为继续维护中共摇摇欲坠的政权采取的权宜之计,从根本上丧失了正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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