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四川政界人士称,南充杨建华“贿选案”的严重程度,“堪比甚至超过”2013年湖南省衡阳市人大代表贿选案。(搜狐新闻,11月4日)
2013年惊动全国的“湖南衡阳人大选举贿赂案”刚刚淡出人们的视线,如今杨建华又跳出来“怒刷存在感”,“贿选”已经成为不得不正视的问题了。衡阳贿选案涉案人数之众,涉案金额之巨,也算是惊呆了不少的国人,若是此次的杨建华“贿选案”真如所言“堪比甚至超过”衡阳贿选案,那么,又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涉案,想一想都令人不寒而栗。 “贿选案”的猫腻看似在选举过程中,实则是在选举之后。这种通过“贿选”方式当选的,其实说穿了就是一个“投资”过程。候选人通过这种类似于投资的方式,来收买投票人,那么既是“投资”,岂有亏本之理?候选人在当选之后,必然会通过不法手段来为自己前期的“投资”收取“回报”,自然就开始贪污敛财,为害一方。说到这几起贿选案,笔者不禁联想到近日爆出的山西某地选村干部,候选人都是花费上千万来“买官”,若此看来,“贿选”之风着实已成气候,不得不严肃整治,以儆效尤。在“一票20万”令人瞠目结舌之时,我们不得不承认,“贿选”在我国已经司空见惯,“贿选”风波波及的并不只是这几个地方,估计只是凤毛菱角。
那么“贿选”为何会如此的泛滥呢?说到底,还是因为选举过程中,缺乏制度的硬性监督,很多制度都只是停留在“制度”层面,缺乏有效的实施;同时选举过程透明度不高,可操作空间大,事后检票查票难度大,弄虚作假的机会多等等一系列问题,都为“贿选”制造了存在条件。要从跟不上解决“贿选”,笔者认为需要引入更多的监督方式,就目前来看,有部分地方已经开始实行“项目招投标评标竞标室”,全承载监控当中进行,所有过程都接受监督,这就是一个很好地方式,可以考虑借鉴学习。再者,很多选举尚未开始,选举结果就已经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了,选举就只是走走过程,这种“未选先定”的模式不仅没有带来真正的“民主”,反而让群众觉得心生厌恶,虚伪至极。 是时候让“选举”接受阳光的沐浴了,唯有如此,才能让权力不被金钱所左右。毕竟,最终选举产生的叫“人民政府”,行驶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