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变身《反间谍法》 为新法让路?

【新唐人2014年08月27日讯】中国大陆的《国家安全法》,现在或将更名为《反间谍法》。在《国安法》施行以后的21年来,界限模糊的“危害国家安全”之说,常被中共当局作为打击异议人士的工具,而更名为“反间谍”法后,相关领域或许将有所收窄。但观察人士提醒,未来,或许将有另一部涵盖面更广的新《国安法》出台。

中共国家安全部长本周一宣布,《国家安全法》准备改名为《反间谍法》,原法案中,涉及反间谍的内容不变,但将把国安机构的职责,从维护 “国家安全”,修改为“反间谍”,其他条款,也会进行文字调整,不过原《国安法》中的第四条,描述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5种行为,将被全部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对间谍的笼统定义

哈佛大学高级研究员杨建利:“修改《(国家)安全法》强化反间谍职能,说明安全部门的职能有所改变,主要是把国家安全部门针对于,国内的一些职能给削减掉了,而这部分只能常常是针对政治异议人士的。”

现行《国安法》1993年通过后,刑法中原有的“反革命罪”就变身成了“危害国家安全罪”
但原有《国安法》改为《反间谍法》后,国安领域的立法,预计并不会出现真空

早在今年4月,中共新成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首次会议,就提出了一个“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概念,涵盖了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核,11项新的国家安全范畴,甚至有专家猜测,旧《国安法》改名,就是要为还盖面更广的新法让路

哈佛大学高级研究员杨建利:“实际上这(多数)都属于行政权,行政权集中在一个人手中,这在民主国家也是这样,关键是行政权力的集中,要有其他权力的制衡,问题是中国如果没有,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制衡,没有言论的监督 老百姓参政的空间,对政府进行制衡的话,那么无论你怎么弄,都是有问题。”

中共刑法中,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主要是按照原有《国安法》的定义,扩展而成,根据现有资料显示,2012年被以这一罪名逮捕的人数超过1000人,比前一年增加了近20%,未来如果有新国安法诞生,“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否会成为一个更大的口袋罪?外界都在高度关注。

新唐人记者林澜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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