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8日讯】2012年发生在墨尔本Bundoora区的华人家庭谋杀案目前正在维省高等法院进行审判。被告人庄华娇对谋杀儿媳林丹拒不认罪,声称用锤子击打儿媳头部33次完全是出于“自卫”。
辩护律师加德纳(Shane Gardner)在向最高法院陪审团的总结陈词中说,庄女士是主动向警方自首,当她与儿媳发生争吵时,儿媳妇先拿出锤子,她担心自己被媳妇杀死,不得已才行凶,这完全是自卫行为。
“从她的声音中你能听出来她是真诚的,你可以听到当她给出这些答案时,她的痛苦。”
50岁的庄华娇有三个孩子,她被控于2012年5月3日在Bundoora的家中杀害了年仅21岁的儿媳林丹(Selina Lin)。
在庭审的供词中显示,庄与林素来不和,婆媳关系紧张,庄经常抱怨林对她不够尊重、态度不好、儿子媳妇住得太远,使她不能经常见到孙子,后悔让儿子娶这个媳妇。
按照中国的传统,庄华娇希望与儿子媳妇住在一起,希望媳妇能叫她“妈妈”,希望能更多的参与到孙子的生活中。
控方大律师基德(Peter Kidd)说,毫无疑问庄女士是一位慈爱的奶奶,但她对儿媳的敌意、仇恨和挫折感由来已久。她们的关系非常差。
基德认为,因为给2岁的孩子洗澡而与婆婆发生争执,林丹先拿起锤子威胁,庄出于自卫杀人的说法是“可笑”的。在对峙中,庄毫发未伤,而林的头部被击打33次。
庄华娇在浴室杀死儿媳后,将其尸体放入一个大旅行袋,然后投入家中后院一个带轮子的绿色垃圾桶内,数小时后庄华娇将垃圾桶推到700米外的戴尔斌河(Darebin Creek),并将旅行袋推入河中。
该案由法官Stephen Kaye审理,庭审仍在继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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