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8日訊】2012年發生在墨爾本Bundoora區的華人家庭謀殺案目前正在維省高等法院進行審判。被告人莊華嬌對謀殺兒媳林丹拒不認罪,聲稱用錘子擊打兒媳頭部33次完全是出於「自衛」。
辯護律師加德納(Shane Gardner)在向最高法院陪審團的總結陳詞中說,莊女士是主動向警方自首,當她與兒媳發生爭吵時,兒媳婦先拿出錘子,她擔心自己被媳婦殺死,不得已才行兇,這完全是自衛行為。
「從她的聲音中你能聽出來她是真誠的,你可以聽到當她給出這些答案時,她的痛苦。」
50歲的莊華嬌有三個孩子,她被控於2012年5月3日在Bundoora的家中殺害了年僅21歲的兒媳林丹(Selina Lin)。
在庭審的供詞中顯示,莊與林素來不和,婆媳關係緊張,莊經常抱怨林對她不夠尊重、態度不好、兒子媳婦住得太遠,使她不能經常見到孫子,後悔讓兒子娶這個媳婦。
按照中國的傳統,莊華嬌希望與兒子媳婦住在一起,希望媳婦能叫她「媽媽」,希望能更多的參與到孫子的生活中。
控方大律師基德(Peter Kidd)說,毫無疑問莊女士是一位慈愛的奶奶,但她對兒媳的敵意、仇恨和挫折感由來已久。她們的關係非常差。
基德認為,因為給2歲的孩子洗澡而與婆婆發生爭執,林丹先拿起錘子威脅,莊出於自衛殺人的說法是「可笑」的。在對峙中,莊毫髮未傷,而林的頭部被擊打33次。
莊華嬌在浴室殺死兒媳後,將其屍體放入一個大旅行袋,然後投入家中後院一個帶輪子的綠色垃圾桶內,數小時後莊華嬌將垃圾桶推到700米外的戴爾斌河(Darebin Creek),並將旅行袋推入河中。
該案由法官Stephen Kaye審理,庭審仍在繼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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