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4月09日讯】大陆“新公民运动”倡导者之一的北京律师丁家喜,及公民李蔚,被中共当局控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经过8号的审理,9号再度开庭。在庭审中,律师不满检察官举证的证据不是原件,有两位律师当庭退庭表示抗议,其他律师也因为不能正常行使辩护权,要求当事人随时解除委托。
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实,应负举证责任,而且当庭举证的证据必须是原件,即使不能提供原件,也必须有第三方的鉴定报告。
9号一开庭,丁家喜当庭要求代理律师核对检察官举证的原件。
李蔚代理律师蒋援民:“但是我们一打开卷宗一看,全都是复印件,没有一分证据是原件,然后我们就提出了核对原件,法院就予以拒绝。法院坚决要求是对复印件进行举证、质证,我就提出要退庭,你已经严重侵犯了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也违法了《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了。”
据了解,在蒋援民律师退庭后,丁家喜的代理律师隋牧青也退庭抗议,隋牧青之后被广东司法厅、广州市司法局找去谈话。
去年(2013年)4月17号,北京律师丁家喜等人被当局以“非法集会”等罪名刑事拘留。起诉他们的罪名先后变更为“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今年1月27号开庭审理时,丁家喜、李蔚的代理律师也曾因为庭审过程,法庭有违法乱纪、剥夺辩护人权利的问题,而退庭抗议。
新唐人记者田净、舒灿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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