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3月26日讯】针对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国大陆广东省决定从严治理,对逾期不改正的污染主体,每天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据中央社引述大陆媒体报导,“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昨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明确规定污染者为责任主体,将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污染主体,现有法规只罚款10万元,但修订草案新增“按日加罚”规定,这意味在污染企业改正之前,可以“每天罚10万”。
修订草案还增加了对水、空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方面的内容,明确在空气受到严重污染时,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驾驶、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相应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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