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作签证常见问题解答

问 1 何谓呈请书?

——在总领事馆申请临时工作签证前,你必须有一份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批准的非移民工作人员呈请书(表格I-129)。此呈请书必须由你未来的雇主在建议的开始受雇日期前6个月内提交。你的雇主应该在6个月期限内尽快递交呈请书,以便我们有足够时间处理。一经批准,你的雇主将获发批准通知书(表格I-797)。如需更多资讯,请浏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临时工作人员网页。

注意: 如要核实你的呈请书是否获总领事馆批准,请预备你的I-129呈请书收据号码以及获批准的表格I-797。请将两者同时带来面谈。

问 2 我是否可以取得临时工作签证
——否。没有签证适用于临时工作。所有计划在美国工作的申请人都必须在其签证预约前取得获批准的呈请书。

问 3 申请短期工作签证是否有年龄限制?
——否。

问 4 我在美国的亲属是否可以做我的工作签证担保人?
——否。只有你的雇主才可以做你的担保人。

问 5 我可以何时进入美国?
——在开始受雇日期前10日你才可以进入美国;有关日期已在你的表格I-797或你的受雇信上注明。

问 6 谁人要支付防伪及检测费及他们要何时支付?
——以集体呈请书的L-1签证申请人必须支付防伪及检测费。个别的L、H-1B及H-2B呈请书则由美国呈请人在递交呈请书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支付防伪及检测费。

本文来源:美国驻港澳总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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