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访民为子伸冤被拘 绝食百小时险丧命

【新唐人2014年2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田净、洁琳采访报导)2月10日,湖北襄阳访民李来用因进京上访被地方当局拘留后,绝食近一百个小时,现经抢救已脱离危险。

李来用向《新唐人》介绍目前的情况称,自己现在依然在襄阳空军477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元月28日,我到北京去(上访),正月初五(2月4日)从北京被压回来,下午他们(公安)把我关进看守所。”李来用说。

究其上访原因,他表示在13年多前其子被杀害,主犯却买通当局一度逍遥法外。他说:“我儿子被害,樊城派出所把杀人主犯放掉了,现在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和案犯都没有抓,两级检察院要求他们(公安)督办了,他们也不抓,去年8月20日我跟公安分局签订了双向承诺书,要求公安局给我承诺抓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到现在也没有动静。”

在这种情况下,他被迫进京上访,为子伸冤。

李来用称,对襄阳当局将其关进看守所的行为感到非常的气愤:“我非常气愤,就在里面绝食了将近一百个小时。”

这一场近一百个小时的绝食使他已经陷入昏迷后,再被看守所送出:“绝食到第四天(他们)看到我人都不能动了,眼睛都睁不开了,处于半昏迷状态了,人事不省了,他们8日下午把我送到空军477医院。”

“非法上访”是此次襄阳当局用来拘留李来用的理由,对此他强调,当局强加的罪名并不成立,自己是逐级的合法上访:“我上访按照程序,樊城公安分局有答复函,市公安局有答复函,省公安局有答复函,我是逐级合法正常的上访,被他们回来拘留五天,我感到非常的气愤,因为我是合理合法的!”

李来用认为,当年被主犯买通的樊城派出所所长目前已经晋升为樊城法制科的副局长,也正是此次负责截访处理他的人,所以所谓拘留不过是一种官方迫害行为。

事件回顾——李来用儿子之死

“10年11月6日,我儿子和几个从北京打工回来的同学,在溜冰场溜冰时碰到一帮碰瓷儿的混混,他们故意发生碰撞后,对方打电话要外边的人带刀子到现场……”已经逃到计程车上的李来用之子,最终还是被对方用刀扎死。

“我们要用那个刀子做司法鉴定和伤口比对,公安局都不给做,所以说我儿子死得很冤。”李来用回忆说:“那个主犯把公安局买通了以后,他去投案,投案当天樊城派出所的所长签字盖章,报给分局法制科,并伙同当时的法制科副局长,第二天就把人放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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