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1月22日讯】新北地方法院审理高铁和立委服务处炸弹案,22日判处被告胡宗贤有期徒刑22年,另一名被告朱亚东则判刑12年。合议庭认为,胡宗贤犯罪动机不良,手段危险,恶性甚重。
据中央社报导,新北地方法院审理高铁和立委服务处炸弹案,今天依共同杀人未遂等罪嫌,判处被告胡宗贤有期徒刑22年,另一名被告朱亚东则判处12年徒刑。
法院指出,胡宗贤除为宣泄对社会不满外,并企图大规模攻击制造灾难,达到放空期货,借此获取私利,涉嫌伙同计程车司机朱亚东,于去年4月12日,由朱亚东从高铁台中站上车,将2只炸弹行李箱放上高铁列车后,胡宗贤随即以网路下单方式,放空摩根台股指数期货500口,并设定停损点为281.2点。
法院认为,被告胡宗贤推托不满社会贫富不均而犯案,且试图掩饰个人贪念,并辩称行李炸弹不会产生任何危害,犯后态度不佳;朱亚东则因贪图高额报酬,不辨是非,协助胡宗贤犯案,且犯后推托是遭胡宗贤恐吓,逼不得已才配合。
合议庭认为,胡宗贤身为执业律师,除熟悉法律规定外,并对理工与财经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竟不思正途,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制造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爆燃、毒气装置,罔顾民众生命安全,将行李炸弹放置于行驶中高铁列车上,再藉由期货交易获取钜额利益。
判决书指出,胡宗贤犯罪动机不良,手段危险,且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甚钜,恶性甚重,且他犯后辩称行李炸弹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并多次借词因不满社会贫富不均而犯案,试图掩饰追求个人私欲,犯后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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