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9日讯】由于时代的进步,“名人代言广告”是最能快速将产品资讯传递给消费者的捷径,但近年来,名人代言广告却风波横生,台湾电视名嘴刘骏耀也因促销瘦身食品,被罚4万元。
据中央社报导,电视名嘴刘骏耀因在购物台促销瘦身食品时,说:“我吃重咸,敢吃敢喝,吃东西前会吃某产品”,并宣称2年来都靠产品维持体重。
台北市府卫生局检附的资料与广告内容,认定刘骏耀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让不特定人士对产品误解,裁罚新台币4万元。
卫生局说,约谈刘骏耀之后,他宣称,是为了宣传书籍拍摄广告,且有提到运动瘦身,但影片被剪接。
刘骏耀说,自己是经验分享,非代言人,厂商已经帮他缴交4万元罚单。
新北市府卫生局表示,食品可以广告,但不能宣称疗效,也不能提到“减肥瘦身”。
卫生局说,广告主藉电视台宣播的食品有减肥瘦身效果,名嘴代言会被以共同违法之行为,厂商与代言人都遭裁罚。
新北市政府卫生局今年查办违规食品广告518件,以网路及电视最大宗。
新北市府卫生局今天公布违规食品广告,违规产品以“改善心血管疾病”及“减肥瘦身”分居第1、2位。销售通路以网路占61%,及电视占25%最多,显示国人消费习惯,已由传统的店面转型成网购及电视购物。
卫生局说,一般食品不能改善疾病或减肥瘦身,民众饮食应多摄取深色蔬菜、水果及全谷类及根茎类食物,才是维持健康体位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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