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誇大瘦身 罰名嘴劉駿耀

【新唐人2013年12月19日訊】由於時代的進步,「名人代言廣告」是最能快速將產品資訊傳遞給消費者的捷徑,但近年來,名人代言廣告卻風波橫生,台灣電視名嘴劉駿耀也因促銷瘦身食品,被罰4萬元。

據中央社報導,電視名嘴劉駿耀因在購物台促銷瘦身食品時,說:「我吃重鹹,敢吃敢喝,吃東西前會吃某產品」,並宣稱2年來都靠產品維持體重。

台北市府衛生局檢附的資料與廣告內容,認定劉駿耀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讓不特定人士對產品誤解,裁罰新台幣4萬元。

衛生局說,約談劉駿耀之後,他宣稱,是為了宣傳書籍拍攝廣告,且有提到運動瘦身,但影片被剪接。

劉駿耀說,自己是經驗分享,非代言人,廠商已經幫他繳交4萬元罰單。

新北市府衛生局表示,食品可以廣告,但不能宣稱療效,也不能提到「減肥瘦身」。

衛生局說,廣告主藉電視台宣播的食品有減肥瘦身效果,名嘴代言會被以共同違法之行為,廠商與代言人都遭裁罰。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查辦違規食品廣告518件,以網路及電視最大宗。

新北市府衛生局今天公布違規食品廣告,違規產品以「改善心血管疾病」及「減肥瘦身」分居第1、2位。銷售通路以網路佔61%,及電視佔25%最多,顯示國人消費習慣,已由傳統的店面轉型成網購及電視購物。

衛生局說,一般食品不能改善疾病或減肥瘦身,民眾飲食應多攝取深色蔬菜、水果及全穀類及根莖類食物,才是維持健康體位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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