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14日讯】【导读】一九五七的“反右运动”是中华民族的一场巨大的悲剧。作为一名“老右派”,本书作者魏子丹教授以他亲身的经历,真诚地反思了那段历史。他兼收各家之长,批评各家之短,“分类不同右派,厘清还原分野”,找出一九五七与其历史由来的必然联系,论证一九五七与其历史恶果的必然关系,真正做到了“既能深入其中,又能跳出其外”,从而使这部著作的真实性与历史性达到“同一”的境界,为还原“反右运动”留下了一部思想和史实并丰的佳作。一直以来魏子丹教授矢志于“还原一九五七”,从他开始写作此书的某些篇章,到最终出版,用了近十年的时间,真可谓“十年磨一剑”。
(接上期)
(二) 品质恶劣和制度黑暗狼狈互补
我们反对斯大林的极权制度,是当时的右派,特别是北大学生传出赫鲁晓夫的报告后,感到震惊和愤怒,感到过去严重受骗。事后才知道,毛泽东曾对胡乔木说:“苏联揭露出的斯大林的统治,其黑暗不下于历史上任何最专制暴虐的统治。”可见对斯大林的罪恶,毛是心知肚明的,可他却要死死抱住斯大林主义、斯大林制度、斯大林的刀子不放,而且以“中国斯大林”自居。与此同时,更把挖出这个社会主义毒瘤的赫鲁晓夫当做好像挖了他祖坟似的不共戴天的死敌 。
我们衡量是非,根据的是客观真理,断然屏弃毛制定的这个主观的原则:“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比如作为暴君的他,曾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难道我们能因此就说“骄傲使人进步,虚心使人落后”吗?当然不能。所以,我们不仅承认、而且“要永远记住这条真理”;绝不能以人害言(不管出自何人之口)。问题是:“毛泽东谦虚吗?”
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说:“他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致破坏。”他不但不谦虚,而且不简单是个“骄傲”的问题,而是对党内、外骄横霸道,暴虐无道,冷血心肠,嗜杀成性的问题。但这并不能使我们否认:“敌人、坏人也有正确的地方,就像我们也有错误的地方一样”。
因此之故,正确的原则就应该是:“凡是敌人拥护对了的我们就要更加拥护,凡是敌人反对对了的我们就要更加反对。如果真理掌握在敌人手里,我们就要向敌人学习,如果敌人掌握了大部真理,事实证明是我们错了,那么,我们正确的选择就是举双手投降。因为我们在真理面前,是五体投地的。如果敌人仗恃国家机器在手,肆行极权暴政,把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变成绞肉机,我们就会拒绝采取和平的手段与之作针锋相对的斗争,但也不拒绝非和平的激烈的手段,总之是“执两”而不是“执一”,两眼紧盯全国全民的总体利益而不是以阶级利益为旗号,坑国家、害民族、谋私权。如果共产党口称的“实事求是”是实话,那么这也就是我们所持的态度。
邓小平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为中央党校题词,就是‘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这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精髓。”(《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六十七页。)又说:“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同上,第一零九页)我们的意见是两点:一,实事求是是中华文化的本体论,是超越于唯物论和唯心论之上的哲学主张,是走向真理的不二法门;二,邓小平说毛的这番话是“实事求是”的吗?我们谁也别徒托空言,让事实来发言。之前,刚过去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一个大不实事求是,而且岂止是一个不“实事求是”的问题吗?!顺着历史往前推,毛干的事,有一件不违反实事求是的吗?是“四清”提出整走资派?是七千人大会上的假检讨?是十中全会上提出反黑暗风、翻案风、单干风、永远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是庐山会议反彭德怀?是大跃进、人民公社、总路线——三面红旗?是反右派运动?是一化三改?是肃反?是反胡风?是土改?是三反五反?是镇反?……?历史确证了人们总结出共产党统治的两大本质特征,一曰:“恐怖”,一曰:“谎言”,这就规定了共产党是“实事求是”的大敌。
“实事求是”是共产党掩盖一切谎言最华美的包装、最有效的迷魂汤、干脆说是一切谎言之集大成。或有人问:“共产党最大的谎言是什么?”不是“为人民服务”;不是“群众路线”;不是“我们一天一天好起来,敌人一天一天烂下去”;也不是“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最大的谎言,登峰造极的谎言、一言以蔽之的谎言就是:“实事求是”。
中共视“实事求是”如洪水猛兽。毛泽东思想就是实事求是的“死敌”。“死敌”意味着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在“他”治下,你要不怕死,你就去坚持实事求是;二是人们果真都坚持实事求是,则“他”就会死亡。邓小平的说法倒是合乎“死敌”一说的逻辑的。如果邓说:“毛泽东思想是一个恶毒的谎言体系”,则他所代表的中共就正好是实事求是,而不是把“实事求是”当作谎言的总包装了。反右不是别的,就是一场消灭“实事求是”的运动。如果用通过反右而带来的“实践”,进行一下检验,最明显的事实就是大跃进,它就是跟踪在消灭“实事求是”之后的一场古今中外、空前绝后的、全国规模的不实事求是——吹牛皮、放空炮的大运动。就像从伦理学上讲,反右是不讲信义、自食其言、阴谋诡计、引人上钩,败坏道德的行为;从政治学上讲是践踏民主自由、实行极权暴政;从法学上讲是剥夺言论自由,实行以言治罪,并且教唆、引诱别人“犯罪”;而“消灭实事求是”,则是毛泽东反右运动“哲学思想的精髓”。
邓小平声称:“我是实事求是派。”(同上,第二零九页)仅凭他上面对毛说的话,就可证明他不是“实事求是派”。这绝不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如果作系统的展开,你将会看到这一点是他整个思想体系的一个缩影,是他世界观的一面镜子。对反右派运动的罪恶进行狡辩、抵赖,说什么反右是正确的、必要的,只是扩大化,这样的鬼话现在已无人相信;唯一的作用是推翻他的“声称”。反右派运动,毛是主帅,他是副帅,他手上沾满右派的鲜血,正像他手上也有高岗、饶漱石的鲜血一样,所以他也决不允许给高饶平反。例证比比,俯拾即是,别的暂时保留,单就副帅对主帅的评价,进行具体分析,就可一叶知秋。
邓小平一再申诫:“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决不能归结为个人品质问题。”(《同上,页二五八)这是因为毛个人的品质太恶劣了,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从政治上说他是个阴谋家,从人品上讲他是个淫棍。邓对这一点不是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吗?所以他只有双手捂住这个裹卷着脓血的包,把毛的“错误”归结为制度方面的问题;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致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同上,三二五页)从邓的这段话中,我们窥知在毛邓的内心中,西方的国家不可能发生如斯大林那样严重破坏法制的事件,而口头上却振振有词地大肆宣扬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纯粹是为了愚弄群众的。
这个“不好的制度”坏在什么地方呢?他指出五点(用毛制定的、邓执行的划右派的“六条标准”衡量,邓的如下言论,对号入座,正好都是一九五七年极右派的大毒草——紫丹注,下同):
一、 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九五七年右派向共产党集中进攻的目标之一)。
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而变成了个人领导(这等于是浦熙修揭发罗隆基在床笫之上说过的右派言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领袖个人独裁。)。
三、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家长式的人物,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这一点,北京大学右派学生王书瑶早已深刻指出:“是由于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绝对控制,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正是由于这种高度集中的权力,才使斯大林后期可以胆大妄为,犯出一切错误。”)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应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
四、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的形成,同封建主义影响有一定关系,同我们党一直没有妥善的退休解职办法也有关系。(储安平说得更彻底,废除党天下,不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五、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主义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比较少”也是还“有”。邓小平也不得不承认从前是多、少的问题,而你们党却把它变成为有、无的问题了。现在已看得很清楚,国民党时期的民主比你们要多得多!储安平在解放前就指出了。)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林希翎说你们是封建的社会主义)。
由于邓小平在文革中受到某种程度的迫害,所以他不像华国锋那样,是文革的得利者,而处处搞‘两个凡是”,他是承认毛犯了错误。但又由于他的飞黄腾达,也是靠作为重要共犯参与毛罪恶活动的缘故,而且又为今后利益盘算,他就采取了以“逮住老鼠”为目的的机会主义、实用主义态度,仅仅指出和否定一些连他也不堪忍受的弊端,相反,如果他与华国锋配合,也搞 “两个凡是”,那就要继续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这样一来,别说逮鼠了,连猫的本命也完蛋了。这里,“实事求是”与“两个凡是”,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那么,不搞“两个凡是”,只认“实事求是”行不行呢?不可能的事。因为他和共产党都是“实事求是”不起的。这就是为什么邓要求“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原来讲要实事求是,以后加一个要恰如其分,就是这个意思。”(同上,页二九三)“实事”是容不得一点打马虎眼的,正好毛泽东是在“实事”上打马虎眼。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对“实事求是”作了一个“割头”的手术(权术),说道: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这样,毛泽东就在两点上曲解了班固“修学好古,实事求是”的原意:第一,“实事求是”原本是讲治学态度的,毛把它胡诌成哲学理论,既牵强附会,也全无必要,且不说他还别有用心;第二,“实事”的“实”原本是个动词,是核实、证实、落实、求真的意思,就是“实其事”。毛舍此意,而曲解为天然地明摆着的、不分青红皂白、真假善恶而唾手可得的“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这样对“实事”的“实”进行了阉割,只留下了“事”,解做“事物”,就等于使人在“事物”面前不用做核实、证实、落实、求真的功夫了,可以无所作为了。那么,不“实其事”,怎么能“求其是”呢?“实其事”是绝对的,不能由着谁随便说三道四;“求是”是研究规律、是相对的,可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毛泽东作为公、婆一元化,可以胡诌规律,如规定“外行领导内行就是客观规律”便是。可见,毛泽东的、邓小平的、马列主义的,共同的哲学精髓“实事求是”,其真谛、其妙谛就在这里。
这一点还能从邓对毛的评价来说明,他说除了坚持“事实求是”外,“以后加一个要恰如其分”,这就更为主观随意性大开绿灯,畅行无阻。什么是“恰如其分”?就是,以“实事求是”为名、为手段,以“蒙蔽真相”为实、为目的。例如,把罪大恶极只许说成是普通的错误;把长期的错误只许说成是晚期的错误;把整个的错误只能承认是三分错误(比刘少奇说的“七分人祸”都有所倒退);错误的主要罪责要找替罪羊林彪、四人帮来承担;留下的,邓自告奋勇要分担,并且还要把被毛打发去见马克思的刘少奇、周恩来等也拉来陪绑:“有些问题我们确实也没有反对过,因此也应当承担一些责任。”接着说:“当然,在那个条件下,真实情况是难于反对。”既然“真实情况是难于反对”,那还说什么“我们也确实没有反对过”?既然如此,还说“应当承担”云云,这在逻辑上怎能站得住脚呢?人们不禁要问:“邓是在自打嘴巴,还是在说废话!”
邓小平不是居心要说废话,而是为了保护毛氏利益共同体,所以居心要说的不是废话而是谎话,“真实情况”是他居心要骗人。所谓“恰到好处”,就是,该实事求是就实事求是,该撒谎就撒谎;实事求是其外,撒谎其中,撒谎让人当作实事求是来相信。再想一想,难道真的如他所说,“都没有反对过”吗?周恩来、陈云等反冒进,毛整肃得他们还轻?差一点儿把总理换成柯庆施,有人统计,光是一九五八年,毛就批“反冒进”十三次。后来硬是让周恩来坐了二、三年冷板凳,比在延安那次整得他还厉害!难道这是属于“没有反对过”吗?再者,毛为什么要批邓子恢”小脚女人”呢?刘少奇在“三面红旗”、“三自一包”、“四清运动”等问题上不也总是与毛“裤裆里放屁——到两岔里”吗?彭、黄、张、周为什么被打倒?甚至小人物邓托、田家英为什么要自杀?对此,当然还有比这更多、更隐密的“真实情况”;作为当时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邓小平比任何人都了解得更清楚。所以人们会向邓总书记发问:“你的许多说法,是自欺呢还是欺人?这使我想起,前苏联住联合国大使维辛斯基本是讽刺帝国主义的一句话,实际乃是共产极权的夫子自道:“谁不愿意信谁别信,谁也挡不住我撒谎!”
因为是假话, 所以就往往前言不照后语。毛的罪大恶极, 本具有阴险毒辣、荒谬绝伦、卑鄙无耻、政治上和道德上全属流氓的性质,但邓小平忌讳归结为毛主观的品质问题,而要拉“客观”,即归结为制度方面的原因。可这就与以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官定说法撞了车!要想自圆其说,就只能把他所谓的“实事求是”去掉引号,实话实说:鱼儿离不开水,瓜儿离不开秧,坏人与坏制度是狼狈为奸、是狐群狗党。
(待续)
文章来源:黄花岗杂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