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保护贪官 广州记者刘虎遭逮捕

【新唐人2013年10月11日讯】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官员涉嫌渎职,日前,遭北京警方批准逮捕。刘虎举报高官,及时行使记者和公民的监督权,当局的做法被认为是为了保护贪官。请看报导。

10月10号晚上,刘虎的妻子在微博发消息说:“社区警察来我家送达了刘虎的批捕通知书,我父母怀着悲痛的心情签收这份沉甸甸的通知书。”

刘虎是当局实施打击“网路谣言”行动中,第一位被拘捕的记者。

今年7月,刘虎在个人微博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在重庆任职期间,参与贱卖国有资产。

8月,刘虎在重庆的家中,被北京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拘捕。北京警方在通报中指称他“涉嫌造谣”。

北京律师 唐吉田:“诽谤这个罪名一般是自诉,转为公诉有非常严格的条件,刘虎举报高官,及时行使公民的监督权,也是作为记者份内之事,警方先是拘留,再是逮捕,是乱用权利的表现。”

刘虎的代理律师斯伟江11号在微博质疑当局的做法,他说,谁是刘虎诽谤案“受害者”的官员?他们报案了吗?如果是以诽谤罪举报,为什么以寻衅滋事罪拘留?

大陆知名博客作家 刘逸明:“在中共官方看来,反贪是官方事情,不容记者插手。官方想通过这种方式杀鸡儆猴,打击民间反贪气焰,这样贪官才可安枕无忧。”

律师将为刘虎做无罪辩护。

新唐人记者田净、李勇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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